第十五节 从深山走出的暗影
李自成躲进深山时的人马是十八个,包括他自己,后来找到了几千残部。
崇祯十三年,李自成趁杨嗣昌围剿张献忠之机,率领几千残部从深山中走出。
当时,李自成一筹莫展,情况很惨,比张献忠惨一万倍。但跟张献忠不同的是,李自成即使再艰难,也不投降,这是李自成与张献忠本质的区别,也注定了二人不同的结局。
李自成是有骨气的,事实证明,有骨气的人会得到上天的青睐。
现在卢象升死了,尽管锦州有祖大寿、宁远有吴三桂,但皇太极每次爬山路、啃长城,就不走宁锦,但这两个地方又不得不守。
崇祯十二年(1639),洪承畴调任蓟辽总督,孙传庭改任保定总督,主持京师防务。没办法,能用的也就这二位了。
在对待清军的问题上,孙传庭跟卢象升的态度一样,主战。相对而言,洪承畴就比较理性。所以在洪承畴与孙传庭到京后,崇祯只召见了洪承畴,留孙传庭守大门。
在门口,孙传庭遇到了杨嗣昌(当时杨嗣昌还未领兵出征)。杨嗣昌建议:将围剿农民军的陕西军队全部留下,用来对付皇太极,其中包括孙传庭的秦兵。
在明末的众多军队中,孙传庭的秦兵有一特色——拿的钱最少,打的仗最苦。别的军队打仗是为了挣钱,秦兵打仗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免遭农民起义军涂炭,打起来基本不用动员,积极性极强。
孙传庭则认为:秦兵是秦人,妻儿全在陕西,现在用来守边,会引起不满,长久下去必定人心思归,减弱战斗力。(秦军妻子俱在秦,兵日杀贼以为利,久留于边,非哗则逃,不复为吾用,必为贼用,是驱民使从贼也。安危之际,不可不察也。)
但杨嗣昌并未听取,据说因为此事,孙传庭很郁闷,把耳朵都气聋了。孙传庭明白,杨嗣昌是崇祯的红人,索性称病辞职。但杨嗣昌似乎想要为难到底,向崇祯说孙传庭称病是为了推脱。崇祯大怒,将孙传庭下狱。
昔日的剿匪五大精英——曹文诏死了,卢象升死了,左良玉被张献忠磨得没了脾气,洪承畴被调走了,孙传庭下狱了。
李自成明白,机会来了,于是他离开陕西,来到河南。在河南,他将东山再起。
自崇祯十二年开始,河南就大旱。这一旱,就旱了五年,“川泽皆竭”“人相食,有父食子,妻食夫者”。但不管是吃糠,还是吃人,有一条法则永远不会变——纳粮。
没办法,朝廷也穷啊!
万历四十六年,朝廷新增了“辽饷”后,崇祯年间又新增了一款税项——剿饷,主要用于对付农民军。当然,其中大多剿饷都打了水漂,先是杨鹤、熊文灿的招抚费,后是杨嗣昌的战略实施费。再加上崇祯本来运气就不好,隔三岔五地震、洪水、大旱,百姓苦不堪言。
李自成来了,于是口号四起:“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很快,李自成的队伍从几千人发展到十多万人。
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破洛阳,杀死福王朱常洵。
这位朱常洵大家应该有印象,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洛的三弟,崇祯的叔父。李自成给了朱常洵一个特别的死法——命士兵煮朱常洵的血,拿鹿肉蘸着吃,这道“美味”被李自成命名为“福禄宴”。同时李自成开放福王府,将金银全部用来赈济灾民,声威大振。
就在李自成杀福王后不久,张献忠杀了襄王。崇祯确实够惨,之前祖坟被挖了不说,现在叔公、叔父相继被杀,实在窝囊。
听说福王、襄王被杀,杨嗣昌慌了。奉命剿贼,贼没剿到,反倒死了两位王爷。杨嗣昌知道没脸见崇祯,于是打算去荆州见惠王。惠王的下人一句话就把杨嗣昌给打发了,“你要见我请先去见襄王。”(先生欲见寡人者请先朝见襄王。)杨嗣昌气急攻心,吐了一口老血,没多久,就死了。
关于杨嗣昌的死,说法很多。有人说病死,有人说自杀,但这些都不重要。关于此人,前面能分析的都分析了,他不是个好人,也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普通人,有能力,也有缺点,在绝境中受君王赏识,得到无上殊荣,他想以死相报,力挽狂澜,但却没有成功,他尽力了,仅此而已。
在匆匆办完杨嗣昌的追悼会后,崇祯派了一个人,接替杨嗣昌的位置。这个人叫丁启睿。
此时的西北大地上,洪承畴走了,孙传庭下狱了,丁启睿要管湖广、河南、四川、江北、山西,同时要管陕西、宁夏、甘肃。简而言之,他管八个省。他的具体身份是五省总督加三边总督加兵部尚书。
很风光,很无解。然而对于此人,四个字即可概括——然实庸才(史料原话)。据说崇祯要他打李自成,丁启睿却跑去打张献忠,因为张献忠的实力相较于李自成要弱点儿,所谓“柿子照着软的捏”,丁启睿把李自成交给了自己的属下傅宗龙。
傅宗龙也是耿直,二话不说率军出战,但由于陕西副将贺人龙与总兵左良玉不服管教,傅宗龙大败。傅宗龙被俘后,拒绝投降,把李自成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李自成大怒,将傅宗龙砍头,割鼻割耳。
傅宗龙死了,治理李自成的重担还是落到了丁启睿头上,他不得不撸起袖子自己上。
丁启睿选择的决战地点是朱仙镇,这是一个比较有渊源的地方。
五百年前,岳飞在此大破金四太子金兀术;五百年后,李自成在此大破麻瓜丁启睿。
丁启睿领的兵,要真打赢就奇了怪了。最终,朱仙镇之战以李自成的完胜而告终,左良玉受到重创,退回武昌。
至此,明军在西北的所有兵力都被李自成歼灭,再也无法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