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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不敢与人言-中

  电气历92年7月25日,北方小镇斯特兰。

  小镇的广场上火光闪耀,人声鼎沸。趁着一年一度的送夏祭,大家聚到一起顺便给镇上的第一位大学生阿尔西送行。

  其实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大学生是个什么东西,这是一个排外到匪夷所思地步的孤僻聚落,经过少数出过小镇的送货人的介绍,才明白这是一个了不得的职业,几万人里才能出一个。

  这一点斯特兰人倒是听懂了,他们整个镇子上下不过两三千人,看来咱们斯特兰人就是比别人聪明,于是大家不管懂不懂都面带笑容,与有荣焉。

  中间的一团篝火旁坐着我们的大学生阿尔西和他的家人邻居。

  “哈哈。小阿尔西这下子可出息了,每次我去送糖,那些家伙总要在背后说几声‘没文化’‘乡巴佬’,虽然他们还得捏着鼻子买我们的糖,但我就是浑身不得劲儿。下次去我就把你的录取信带着,怼着他们的脸给他们看。”一个大胡子豪爽的说道,满脸荣光焕发,好像考上大学的是他一样。

  阿尔西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大胡子约翰拿起杯子咕嘟咕嘟的喝酒,趁着眼睛的余光瞄向坐在阿尔西旁边的丽兹和南娜。

  南娜依旧是那样的温柔美丽,约翰这样想。可惜那个卑鄙的外乡人骗了南娜的身子之后就消失了,害的南娜伤透了心。看向低头说话的丽兹和阿尔西,约翰觉得自己要发挥点作用。

  “南娜,阿尔西马上也是个大人了,我看他和丽兹从小一起长到大,不如就把婚事订了吧。佩妮,康纳,你们觉得呢?”约翰摸了摸大胡子试探的问道,说完看向丽兹的父母。

  听约翰叔叔说出这样的话,往日活泼大方的丽兹罕见的把头埋进了肩膀里,不敢抬头,倒是阿尔西抬头挺胸,火光照出年轻人略显青涩却坚定的脸。

  佩妮当然是一百个愿意,她早就和南娜商量好了,只是南娜觉得太早了,想再等几年,现在约翰提出来,把事情订了那真是太好不过。

  康纳也点了点头,只是怜悯的看着阿尔西,当初他听说要和佩妮结婚的时候也挺开心的,那可是镇子里有数的美人,只是结了婚之后才知道自己是上了妖精的当了。家里一共三个人,他的地位排第三,他可是知道自己女儿的性格的,就怕阿尔西被往日的丽兹蒙骗了。“哎。。。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的康纳嘴角抽了抽,也不敢去拿开靠在他身上的佩妮拧在腰间的手。

  扬起手来摸了摸儿子的头,南娜有些恍惚,转眼间当初的小不点也长这么大了,看着他抬头挺胸的样子颇有些和好笑,但也有些释然,有些欣慰。

  “好啊,等阿尔西回来就结婚怎么样?”笑呵呵的看着渐渐靠在一起的儿子和丽兹,南娜促狭的戳了戳丽兹问道。

  丽兹一激灵,麻花辫甩到阿尔西的脖子上,回过神来,连忙坐的离阿尔西远了一点,嗔道:“南娜阿姨你怎么也这样!”

  “老爹,那我呢,那我呢,我也没媳妇啊!”壮硕的柳拜听到约翰的声音,从旁边跑过来,焦急的问道。看了看毛毛躁躁的自家儿子,再看看温文尔雅的阿尔西,约翰摇了摇头,啧啧两声说道:“你给老子一边玩去吧!”

  柳拜旁边的小伙子小姑娘都笑了起来。

  众人又聊了一会天,约翰拿了个大喇叭站了出来。

  “各位安静,各位安静,全体目光看向我,我宣布个事!”朝旁边招了招手,柳拜把自己家的车开了过来,大灯打开,照在约翰身上。

  约翰是镇子里送货人的头头,一般有什么事情都是由他来通知,大家都安静下来,约翰把腰挺了挺。

  “去年,阿尔西给我出了一个主意,用我们不好卖的秋糖酿酒,其他人都觉得不太实际,秋糖别人都不要,酿成酒又能好到那里去呢?那当然,我有眼光的约翰肯定是早早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于是我就照着阿尔西的方法酿了一些,今年拿到城里去卖,第一天卖出去一瓶,第二天卖出去三瓶,第三天被疯抢一空,并且还问我有没有。所以可以证明,阿尔西的方法是正确的。从此以后我们的秋糖也不是废品了,而且一斤秋糖可以酿十斤酒,这其中的利润我想大家都明白。”

  人群开始交头接耳,斯特兰的枫糖一般只卖春夏两季,入秋以后的糖没有夏天的甜,没有春天的清香,还有一股连绵不绝的苦味,所以一般卖不出去。但是秋糖不采会影响来年春天的树液品质,所以采秋糖一直是斯特兰人讨厌的一件事,吃力不讨好,但是现在,事情好像不一样了。

  约翰大手一挥,柳拜带着几个小伙子从车上搬下一箱箱的酒来。

  “这些就是秋糖酿的酒,大家可以品尝一下。”

  有老酒鬼早已摸了上来拿起一瓶拔了塞子就往嘴里倒,喝了几口之后,砸吧砸吧嘴,也不管旁边正等着他作出评价的其他人,又摸起几瓶抱在怀里一声不吭的飞奔而去。

  众人看着架势哪里还能不明白,一时间觥筹交错,广场上弥漫着微甜的酒香味。

  果然是秋糖的味道,骗不过斯特兰人。只是那连绵的苦味碰上酒精便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苦味变的若隐若现,却又没有完全消失,掺杂着入口时的甜味,让人喝了还想喝,不知不觉间便醉了。

  “阿尔西!”“阿尔西!”“阿尔西!”经过自己舌头的确认,斯特兰人认可了这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秋糖酿成的酒。

  虽然斯特兰人生活并不差,但是谁也不会嫌钱多不是吗?这一次他们才真正的知道了阿尔西是谁,大学生?谁啊?不认识,不认识。

  这场送夏祭一直持续到了天边露出鱼肚白,是史上最久的一次。

  “老爹,老爹。你不是要送阿尔西到城里的车站吗?”柳拜摇了摇蜷在车里一动不动的约翰,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己发动车子来到了阿尔西家的门口。

  南娜母子和丽兹一家都站在中间的那颗大树下,看见开车来的柳拜,南娜奇怪的朝车里张望了一下,瞧见了还在后面呼呼大睡的约翰。

  “约翰这家伙,说好要来送我们去车站的,还喝的这么多睡的跟猪一样。”佩妮拍了拍车门,约翰一动不动还占着后座,让她送女婿到车站的计划泡汤了。只是旁边的康纳很无语,你生气就生气,跺脚就跺脚,你踩到我脚上算是怎么回事啊?

  “抱歉啊,佩妮阿姨,南娜阿姨,丽兹,看来我只能送阿尔西一个人了。”柳拜歉意的说道。

  “真气人,算了,阿尔西小子,我也没什么跟你说的,你记得回来娶我们家丽兹,别到了大城市就看花了眼,不回来了,像你那个负心老——。”佩妮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康纳捂住嘴巴一把拽了回去。

  南娜摆了摆手,示意康纳没事,转头看向已经高过自己许多的小伙子。虽然大家都说阿尔西长得像她,但在她看来,还是像那个人多一点,英俊,好奇,博学,正义。大家都认为那个人是弃她而去,只有她明白其中的真正隐情,而这份隐情,连对阿尔西都不能讲,替儿子拍去肩膀上不存在的灰尘,整了整他的衣服领子,南娜的眼睛逐渐红了起来。

  “你到了大学里,不要舍不得花钱,该吃吃,该喝喝,该买什么就买什么。妈妈也用不了几个钱,而且现在秋糖酒也打响了名气,以后会赚很多钱,妈妈都给你寄过去,啊。”南娜已经说了无数遍这些话了,阿尔西站在南娜身前,拉起她的手,覆在自己的脸上,静静的摩挲。南娜的手并不光滑,有些粗糙,这是在外采集树液所不能避免的,就是这双手,撑起了他的幼年,童年,少年,青年,即使现在雏鹰将要离巢,她也希望撑起那边的天空。

  阿尔西没有哭,他知道自己哭了的话,妈妈会更伤心,于是他抱紧妈妈,仰起头,等那些眼泪风干。

  丽兹也别过头去,之前看到录取信的时候丽兹和阿尔西一样高兴,当年的爱哭鬼真的要成为历史学家了,只是当要分别的时候,那份愁绪便盖过了欢喜。

  阿尔西要去的是远在大洋彼岸的阿尔法帝国大学,虽然很奇怪为什么会被这么远的大学录取,但阿尔法帝国大学确实是世界上最顶尖的大学,起初阿尔西还纠结着不想离家太远,在她和南娜阿姨的劝说下,才决定去往遥远的异国他乡。

  贝塔国有一句诗,这还是阿尔西教给她的。“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是贝塔国一千多年前一个叫王昌龄的诗人所写。

  他会喜欢上其他人吗?自己会变的难看吗?万一他不回来了怎么办?不会的,南娜阿姨还在这里。万一他带着别人回来怎么办?自己会像这句诗说的一样后悔吗?

  丽兹使劲摇了摇头,甩掉自己的胡思乱想,将手里的干瘪铃铛虫系在阿尔西的背包上,抹了抹自己的眼泪。笑着说道:“我等你回来哦,阿尔西,等你回来娶我哦。”

  “好!”阿尔西破天荒的一把抱住丽兹,像拥抱妈妈一样用力。

  “阿尔西!你把我辫子解了干嘛!”感觉到阿尔西在自己辫子上动了手脚,丽兹向后摸去,一头秀发飘散开来,和在微凉的晨光里。

  阿尔西连忙跑上柳拜的车,催促开动,从窗户口探出头来,“我早就想这么干了!”

  佩妮和南娜靠在一起笑的很开心。

  熟悉的一切随着引擎声越来越远,阿尔西不敢回头去看,抚摸着背包上的铃铛虫,死后晒干的铃铛虫摸起来就像真的铃铛,坚硬光滑,摇动的时候就会发出清脆的铃声。

  “阿尔西,你不是笨蛋。”柳拜很认真的说道,两人都笑了起来,混着约翰的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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