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迪·弗雷明,26岁,是公国士兵。
啊,不对,准确的说,我应该是前公国士兵,我现在的职业应该是山区的新领主,卡鲁德·雷·法兰拜尔的随从长,也是他目前唯一的家臣。
该怎么说呢,从一介草民成为地方领主的亲信。
客观上来讲这应该我身为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到达的顶峰了。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值得高兴的事情,事实上,一直以来对我颇为严格老爸老妈,以及不苟言笑的大哥最近都为我找到这份工作而感到高兴,就连一直不太看得起我的小妹也别扭着给我送上祝贺。
但是为什么我心中一直有种不安的感觉呢?
一开始我觉得是因为我的新职场太过偏僻的缘故,毕竟是位于北方的山区,气候什么的不谈,那里确实是货真价实的穷山恶水。说真的,如果不是跟着自家的主人,我都不知道那里还有村落存在。
不过偏僻也就偏僻吧,我也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大少爷。
我的老家是公都数得上的旅店兼餐厅,不过因为是家里的老三,没有继承权。所以除了小时候就帮家里干活之外,我也在成人之后就离家从军,成为了一名守卫公都的士兵。和那个时候七八个兄弟挤在一间宿舍相比,现在成为领主亲信的我的待遇不可能比那个时候更糟。
最起码我现在的薪水是过去的两倍,这还是在试用期。就冲这一点,我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从公都出发前往北方领地的行程已经过去了六天了,我终于可以确定我心里的不安来自那里。
我坐在车夫的旁边,回头看向那个坐在马车里失魂落魄且双眼无神的那个年轻人。
卡鲁德·雷·法兰拜尔。山区的新领主,自己的新上司。
对于他,我无疑是感激的。一方面他是在我人生最失落的时候把我拉起的人,另一方面他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简单来说是个我自己都觉得很烂俗的故事。
我参军的初衷,表面上的理由是为了能够独立生活。
但事实上,我也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小小梦想。我希望成为一名骑士,穿着闪亮的铠甲,带着士兵昂首挺胸的走在公都的大街上,然后向我一直暗恋的女孩子求婚。
很天真对吧,连我自己也觉得有些滑稽。但是我还是暗自努力着。
这件事,我没和家里的任何人提起过,只有小妹科琳娜有所察觉。
不得不承认,我妹妹是我最讨厌的那一类女人。
人精,势利眼,仗着自己有点姿色把周围同龄的男孩子耍得团团转。
但是终究是家人,而且这丫头的眼光出乎意料的毒辣。自己的这点小心思,恐怕她她早就猜的八九不离十,并且别地里不知道笑话我多少次了。
哦,跑题了。
成为士兵这几年比想象中的还要乏味。
像齐贝林入侵雷栋那种大战事基本上没有再发生,边境上偶有小摩擦也都是当地的领主们在解决。
虽然听过公国境内经常有强盗流窜,但公都的治安还是不错的,就连偷鸡摸狗的小贼也没几个,虽然身为市民的我很高兴,但身为士兵的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终有一天,我以为我时来运转了,我抓到一个偷东西的小贼,而且人赃并获。虽然捆他的时候因为大意被他扎了一刀,但所幸伤口不深,我咬着牙没让他跑掉。而他也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功劳。
但是当我领完奖赏的第二天,还没等我高兴我就听到一个让我心碎的消息。
我一直暗恋的女孩,订婚了。
女孩的对象是城门守卫队的副队长,是个比我还年轻一些,也更优秀的年轻人。因为工作原因是见过那个人几次。
听到这个消息的我承受不住打击倒下了,更糟的是,我倒下的当晚,被那个小贼刺伤的手臂因为感染而化脓了,紧接而来的就是持续的高烧。
真是倒霉透了。
我记得那时已经很晚了,找医生也需要时间,这个时候,一个在我家长年租房间的房客站了出来。
没错,那个人就是卡鲁德大人,我现在的上司。
因为当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了,后来的事我是听大哥和我说的。
“那位大人帮你烧热的刀子清理了伤口,还拿了很有效的外伤药帮你重新包扎手臂,退烧药也是他给的,所以你才能撑到医生赶过来。”
总之,我的命保住了,手臂也保住了。
后来我带礼物向他道谢,他也只是笑着说是举手之劳。然后他一句话让我愣在原地。
“你现在既然失恋了,那你还打算回军队吗?”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问他,你怎么知道的。他只是笑了笑掏出一枚印着橡子的银币,然后指了指门外。我瞬间明白了一切。
哦,科琳娜,你个该死的拜金女。为了一枚银币,你连你哥哥的隐私都能卖吗!
没有在意我懊恼的表情,他只是又为了我一个问题。
“看你的表情你大概是不想回去了,那么你有没有兴趣来我手下做事?”
然后他完全不顾因为震惊愣在原地的我,反而开始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自己马上就要到北边继承领地了,但是他现在还是个光杆司令。别说骑士了,连个随从都没有什么的......
后面的事情就显而易见了。我成了他的随从长兼首席家臣,和他一起坐着马车去北方的领地。
到这里都还很正常,但是当我们出发的第一头开始,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主人突然开始变得沉默寡言,哦,这么讲太含蓄了,他根本一句话都不说!
原本很精神的一个人突然变得毫无生气,无论我还是车夫问他说话他也完全不理会。整个人倒是也还能吃饭和喝水,但是整个过程简直就像提线木偶一样。除此之外他就整天坐在马车上动也不动。
说真的,非常瘆人。
我还好,年轻胆子也大,但是马车夫已经有把年纪了,被我家主人吓得现在都不敢回头。说真得,再这样下去,估计我们还没到北方,车夫就带着马跑了!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
主人得状况一点都没有起色,但是我必须做点什么了,因为还有不到一天的路程,我们就要到达这次行程得目的地——法兰拜尔领。
简单的吃了点午饭,趁着车夫还在喂马,我强打起精神朝着主人走去,一旁的车夫大概是意识到了我要做什么,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同时摒住了呼吸。
啧,这老头,你这样弄得我不是更紧张了吗!
来到我的主人面前,我深吸了一口气,同时仔细思考我应该怎么做。
扇耳光?肯定不行。
弄一杯水泼他脸上?感觉也不合适。
思来想去,我还是觉得先用点保险的手段,我晃了晃他的肩膀,同时尽可能大声的对他喊话。
死马当活马医吧......
“大人?您醒醒?咱们快到地方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