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关大胜,这几年被侵略的国土全被夺了回来,趁着士气高涨,还一鼓作气地占领敌国一座边关要塞,圣上龙颜大悦,憋在心里多年的郁结终于有点扬眉吐气了。为了犒劳凯旋而归的将士们,除了金银珠宝的赏赐,还在宫中设宴,为将领们洗尘。
沈朗出身富商之家,从小就因聪慧在都城中扬了名声,这次又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圣上特意下旨取消了剩余的几天病假,特令他当日出席宫宴,为将士们亲自作词,以表朝廷对归来将士们的重视。
当天出席宫宴的沈朗虽未身体痊愈,但一件从五品的官服穿在身倒显得此人面如冠玉,周身清贵的气质被夜晚忽明忽暗的月光照耀,若说是谪仙也不为过。
这么个世间罕见的人硬生生地把引路的小太监看得羞红了脸,八尺挺拔的身姿在一群抽抽巴巴的文官中额外显眼。
不经间也成为一些位高权重的女婿热门选人...
沈朗好看,这份好看让人不敢亵渎,又因为自身的才学让人多了份敬重与追崇。
被圣上当众点名为归来的将士们赋诗题词时,那些久经沙场、刀剑上舔血的汉子们不自觉地端正了姿态,生怕在这位状元郎面前失了颜面,也许在这样优秀人的面前有些紧张,不顾写在纸上的词自己是否满意,就拍手叫好,给足了沈状元的面子。
武将们这副莽夫的做派把随同圣上共赴宴的容元公主逗笑了:“我朝的大将果然是性情洒脱的真汉子,连沈大人所做得诗的内容都不知,就拍手就好,真是难得的性情中人啊。”
“这是讽刺在拍沈朗的马屁?”不善言辞的粗壮汉子们被说得面红耳赤,无力反驳。
此时的沈朗还未归位,除了沈漫和沈老夫人,对其他女子甚不在意的他不经意地抬头瞟了一眼那说话的方向,神情莫测地回到了座位。
同为战场拼过命的汉子,看见自己的同袍兄弟被嘲讽,身为主将的大将军自然出口维护:“圣上,沈大人身为新科状元亲自为我等归来将士们赋诗,陛下又赏赐这些美酒佳肴,我等深感皇恩浩荡,感激之情无语言表,难免举止不妥,有言语不当之处请陛下、公主海涵...”
“哈哈哈哈,爱卿多虑了,这场宴会朕就是为了凯旋的将士而设的,各位爱卿不必拘束。”
“是,陛下。”
龙恩浩荡,文武百官也略敞放了些。席间觥筹交错,其乐融融,丝竹之声不绝于耳,歌舞伎卖命着扭动着身段,眉眼含媚,刺激着在场男人们的感官,即使恨不得与台上勾人的小妖精翻云覆雨一番,但碍于圣上在此,无人做出出格举动。
对于这些歌舞、美酒,沈朗并无兴趣,即便是同处一司的同僚敬酒,也只不过敷衍了事,眼观鼻鼻观心地端坐在后排,甚少发言,犹如一朵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沈大人,公主让奴婢送东西给您。”一位穿着宫服的宫女恭敬地交给沈朗一张纸条,沈朗打开看了一眼又把纸条交还宫女,转过身扫了一眼坐在圣上左手边容元公主,那人毫不避讳地对视,举杯示意,一饮而尽,沈朗就势回敬一杯。
宫宴结束,沈朗随着文武百官走在较为狭窄的甬路上,这条甬路连接宫门,是出宫的必经之路,宫门口停着一乘六人坐辇格外显眼,文武百官们各个都是只狐狸,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窃窃私语。
“沈大人,公主殿下等您多时,还请留步。”在百官的好奇视线下,在宫宴上送纸条的宫女半弯着腰低头拦住沈朗前面的路。
微眯双眸,回道:“麻烦女官回禀殿下,夜色已深,外臣不便逗留宫中。”步伐一迈,朝宫外走去。
看着沈朗即将走出宫门,呆在坐辇里的人终于忍不住:“沈大人留步,”坐辇的玉锦帘子被人从内掀开,不怀好意地说道:“还记得那日你我在城外偶遇吗?”身着金罗處鸾华服的容元无所避讳地当着百官们提起当天的事,带有深意的笑容让人不得不联想其他。
容元公主正值妙龄,定下婚约也就这两年;沈朗才貌兼具,虽出身商贾之家出身,可圣上有明显的提拔之意,太傅也有意收为关门弟子,若不出意外,前途不可限量,这二人论下来倒是极为般配的一对儿。
更何况容元长得艳丽,一笑如同朵牡丹般端正明艳,眉目含情地盯着沈朗,好看的脸蛋和其尊贵的身份也让众人心甘情愿为之驱使,没有哪个男人会拒绝。
暧昧不明的目光流转在二人身上,像戏台上的角儿被百官打量着。
可沈朗不是一个普通男人。
沈朗神情不变,镇定自若,信步上前,行了个完整的君臣之礼:“感谢殿下前来相送,可臣乃外臣,不便与后宫结交,望殿下包容。至于殿下刚才所说的话,臣不明所以,天色已晚,臣告退。”话毕,直接转身离去,在众臣的瞠目中头也不回地登上府内接送的马车。
沈漫虽以化形,但在府内不便以此形态出入玩乐,沈朗不在家,一人待在院里甚是无聊,因此在沈朗上早朝时,她也随同出府上街游玩,约莫着沈朗回府,她便变回玉石挂在沈朗的脖颈处。
至从灵力有所提高,靠在沈朗脖颈处的整块玉石变得暖洋洋的,肌肤相贴,藏在胸膛里的那颗心脏都能感受这般熟悉的温暖。
回到院子,沈朗调离下人,进入耳室脱掉官服清洗掉在宫宴上沾染的酒气,脖颈上的沈漫也被他放在一帘之外的软塌上。
沈漫出府玩了一天也疲乏了,化回原型乖乖地躺在软塌上休息,闭着双眼听着帘子另一边的水流声。二人共处一室,并无尴尬之处,早已习以为然。
沈母离去后,沈朗就不喜他人触碰。夏天太阳足,阳光毒,在书房下课之后,一身小衣经常被汗水浸透,又湿又黏站在身上十分难受。这孩子性子倔,脾气大,不让人随便动屋内东西,身边又没有个贴身的人指点常常捂出一身痱子。
初开灵智的沈漫想用灵力为小沈朗消除这一身疙瘩,可治标不治本,维持不了几天身上又会出现,于是来到上山,寻找自己的好友人参精询问办法。
人参精虽与沈漫一样在凡间存在有千年,可人家几百年前就与修炼出灵智,一百五十年后便能化为人形,常常化身为江湖游医替人看病抓药。
在人参精那里得知,要解决这些密密麻麻的红疙瘩需要勤洗澡、勤换衣时,沈漫便主动揽了这差事,在小沈朗洗澡时,便守在一旁,用灵力帮他清洗小胳膊够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小沈朗的全身均匀抹上从人参精那里取回来的药粉,至此小沈朗的身上再也没有出现过红疙瘩。
那时灵智初开的沈漫不懂男女有别,沈朗上下每一处皮肤她都见过。沈朗启蒙后,才明白此举不妥,把男女之间的礼节告诉沈漫,这才有所避讳,而二人共睡一榻从未有所改变。
“你可知我今日在宫中遇到了谁?”木桶里温烫的水包裹着身体十分舒服,沈朗坐在木桶里闭目养神。
沈漫化成玉石懒散地躺在软塌上,调侃道:“说,遇到哪家漂亮的小闺女?”
“呵,这还真是个姑娘,不过不是普通的姑娘,是圣上的容元公主。就是那天掉进陷阱的那个人。”想起容元的脸,不屑的冷笑就会出现在嘴边。
沈漫一听,全身一抖,原来那个张扬跋扈、凶巴巴的女子是个公主啊,想起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恨不得躲得远远的,但又担心容元来找麻烦,担心问道:“那天我们袖手旁观,她该不会记仇了吧?”
“记仇又怎样,不过是个后宫女子,再怎么厉害这手也伸不到前朝,若是真下了绊子,哪只手下的就剁了哪只。”沈朗睁开双眼,一记厉色划过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