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心里有很多疑问,也有很多不甘。那年夏天的每一寸时光,在脑子里太深刻,以致于无法忘记。当我想起他轻吻我的脸、我的唇,轻轻从背后抱住我,呼唤着我的名字,当想起他看着我的忧伤的眼神,我是多么确信,他有那么一丝喜欢我。可是,那些回忆也仅仅存在于那个夏天,他真的把自己当过客?他真的对我没有心存一丝留恋?他真的从来不想过我们的未来,即便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还是,他明明知道,我已沦陷,但还是看着我沦陷,却不想伸手拉我上来?他真的狠心看我离不开他的样子?
这些不甘让我对他的恨意与日俱增,我甚至尝试想象他已经死掉,这样会不会就不再记挂他,好把这折磨人的想念从脑海里清除出去。然而都是徒劳,林汐的影子最终还会不经意间突然出现,有时候以我猝不及防的方式。比如某人衬衫上的纽扣排列的方式,都让我想起他。
和雷德在一起的时候,我试着不再去想林汐,还真的帮助到我,我差点以为自己将他忘记了。偶尔想起来的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立刻去见他,完全可以做到不再在乎,心里坦然。然而,每当这时候,我的胃里就翻腾起来,提醒我他已经结婚,提醒我我做不到。
从林汐离开到现在,七年过去了,我从XJ到BJ再到美国,离他越来越近,但是却一次也没有找过他,甚至联系过他。只要生出一点想去见他的念头,也被他已经结婚这个事实打败了。
他离开那天,我紧紧抱住他不想放开那天,怎么也不会想到,那是我们今生最后一次见面,今生最后一个拥抱,今生最后一点回忆。
我那时怎么会想到,当我看他消失在人海中时,他便永远消失了。如今,我坐在斯坦福学生公寓的露台上,手里拿着那本笔记本,准备一探他心里的秘密时,他已经化作尘埃,去往另一个世界了。
“致南雨,”扉页上写着。
1997年7月20日,晴
“南雨,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谁,自看到你第一眼,便会像我这般激动。也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谁,会如你这般和我相像。说来你可能觉得好笑,我不远万里,来到这美丽的地方找你,就为了印证这一点。对于我来讲,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
我太高兴了,以至于不能在你身上多停留一秒,我怕暴露自己的怯懦,暴露自己的失态,暴露自己的自私。因为你不知道,在我来找你之前,我就已经认识你很久了。你棕色的头发,白皙的脸庞,还有那双漠视一切的眼睛,早就刻在我脑海里,而今,与你近在咫尺的瞬间,只是为了证明,眼前的一切都不是我的幻想——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另外一个我。
今夜注定不能安睡,我刚才抽了很多烟,希望不要呛到你。我很紧张,一直在琢磨怎么面对你。你的一切,对我是一种召唤,不得不承认,我对这种神奇的力量产生了恐惧。特别是当你真真切切就在眼前,就像我的镜像、我的影子、我命里丢掉的另一半,我差点不能自已,失声尖叫出来。好在你很快溜走了,我才没有暴露出自己的囧相。
让我激动的,还有一件事,就是我虽然没来过这里,没来过这座古城,也没有在漠北之剑生活过,可是我却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就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在这里生活过一样。可是我现在才24岁,如果说很久很久以前,我来过这里。那又是多久之前,也许是上辈子,上上辈子,也许是千年以前。原谅我有点可笑的猜测,我的直觉一直都很准。
今天要睡了,现在我有点困意上来,我想我会睡个好觉,希望你也是。
1997年7月21日,晴
今天去了北破城子,和我想象中一样,那里一片苍凉,可是有一种古朴的美。我总觉得,那些厚重的城墙背后,那些破败的古城底下,总有很多我所不知道的故事,那些故事没准和我有什么联系,听起来有点玄乎,可是我就是有这种感觉。就像,南雨,见到你,我就觉得,很久很久以前,我就认识你。
只要想想,今天别克让我尝试奶酪,这种食物,我以前从来没有吃过,可是我很习惯它的味儿。让我高兴的是,别克说你第一次吃奶酪时,也和我一样,没有拒绝。这真让我惊讶,但是细想来,我又有什么可惊讶的,这难道不是我这次来之前就预料到的吗?我应该早就意识到啊!
可是南雨,原谅我什么都没有表示,原谅我对这一切表现得那么淡然。就连你弹琴的时候,我也故意表现出没有在听,其实你弹奏的每一个音符,每一段乐句,都从我心中流淌而过,可我装作什么也没有听见。因为,我只想充当你家的过客,只在我生命的匆匆瞬间,留下七天短暂的回忆,不想对你有任何影响。你还是那么孤傲,不怎么说话,这倒让我放松了些。你最好对我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还有几天,我就走了,再也回不来。
可我还是有点担心,傍晚回来的时候,我看到你在阳台上的花丛里,也听到了别克的话。你在偷偷看我,这让我很高兴,知道你也在关注我。但是这种关注同时让人痛苦,只有我知道,我有多少理由不能离你太近。
但我还是做了一件情不由己的事。 还记得今天早上我摘葡萄时,用胳膊贴在你手臂上的感觉吗?我太渴望触摸你的肌肤了,那是生命的证明,我好像感觉到了自己的血液又鲜活起来。尽管我很激动,但还是告诉自己,克制,再克制。
1997年7月22日,晴
南雨,不知道今天一整天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我是怎么防止自己不失态的,我必须强行压制内心对你的渴望,才能表现得不那么明显。和你相处的越多,就越发现,我们俩相似的地方真是太多了。我注意到,你只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我也是。而且我猜,你还有可能对紫外线过敏,因为你和我一样,都穿了不露肌肤的长袖衬衫和长裤。
我知道你文学底子好,没想到你对历史也这么熟悉,对古城的一切,你都能信手拈来。提到那首《风江啸》时,你问起我最喜欢的那一句。不用想我也知道,你一定也喜欢那一句。’君心无心,魂归漠北共梦处。’
你拿走了《兰波传》,而我借了一本《济慈诗选》,这样的巧合还会有多少?不知道你有没有和我一样,内心无比欢欣,我期望如此又害怕如此。在这里的每一天,都要倒数着过,而我,不能把更深的情愫留在这里,留在你身上,这样只会给你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我不想那样。只要看着你安好,哪怕什么也不做,只要静静看着你,我都愿意。
1997年7月23日,晴
从图书馆借的这些资料很珍贵,我一整天都在整理、抄录,昨天你爸爸告诉我,对面的露台凉快,你妈妈还告诉我,在那里可以抽烟。于是,我去了露台,果然难得的舒服。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你,看到你和艾莎在河里玩水。这个露台真好,我可以从这个角度看你很久,就像注视着自己一样。
1997年7月24日,晴
“这里的气候比BJ还要干燥,所以在没有阳光的地方,立刻就感觉凉爽。我喜欢上了北面的这个露台,这里能躲避炎热的阳光,还能看到你。我又能在露台上看你玩水,看那些半大小伙子站在老远打艾莎的主意。
晚饭后我和你爸爸妈妈聊天的时候,你爸爸告诉我,你和艾莎从小就在一起,好的跟一个人一样。我很羡慕你有这样好的玩伴,看得出来,艾莎很照顾你,她很喜欢你,我为你高兴。同时,我还有点小嫉妒。这点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一直不愿意承认,尽管我在你面前逃避,可是还是不能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我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
就像喜欢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