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睡到很晚,以至于错过了早餐,看到我起床,杜妈才将早饭端上楼,告诉我那盘水果沙拉是林汐做的。我拿过一看,是用新鲜葡萄、杏、苹果等等,切成不同的形状,然后拼接成星空一样的图画,不觉哑然,心想如果他知道昨晚我都做了什么梦,他还会不会这么心平气和地制作这么繁复的果盘——我将它们全部吃干净,再也吃不下别的。
本打算吃完早饭等艾莎来找我去河谷,突然想起她昨天生气逃走的样子,估计一时半会儿她是不会来了,于是下楼,准备去果园里和杜妈一起摘摘果子。可是就在出门的当儿,我看到门口柜子上放着一把手铲,那是爸爸最喜欢用的一把铲子,只要有挖掘任务,他都会带着,今天一定是忘了。
我拿起手铲,意识到这正是去墓地的理由,于是匆匆忙忙拿了顶帽子,蹬上自行车就上路了。我只想去见他。等骑出去很远,我才发现自己没有做任何防护,半截胳膊和腿都露在外面,而头上那顶帽子根本遮不住侧脸。此时虽然阴天,但还是能看到一点太阳的轮廓,这种天气,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更大,而我一点防晒霜都没有用。
管它呢,我愉快地踩着车子,如果非要以晒伤的代价才能见到他,那就晒伤好了。太阳渐渐出来,带着一点阴险的刺眼,从我的肌肤表层划过。我完全不理会,奔骑在去往北破城子的土路上,即将到来的相逢让我充满激情,连阳光都要成了友好的陪伴。
爸爸见到我很是惊讶,林汐则蹲在一堆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之间,做着记录,只是礼貌性地冲我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爸爸,你忘记带手铲。”我忙亮出手铲,表明今天特意来这里的原因。
爸爸拉过我,找了一个避光的墙角蹲下,“南雨啊,这手铲早就坏了,你不知道啊?你怎么过来的?”他说着拿过手铲,上下打量着我,露出担忧之色。“这样的天气,你不应该出来。”
“没事儿,我骑车快,出来的时候还没太阳呢。”我还逞强,这时才感觉到骑得太猛,胸口一阵憋气。
“既然来了,就在这好好歇会儿。”爸爸递给我水,显然看出我的疲累,生怕我再生出什么病来。从小到大,爸爸最担心的就是我的身体,不光紫外线过敏,各种小毛病常常找上门来,从来没消停过几天。
我静静坐在墙角,看着林汐认真记录着那些瓦罐的尺寸、质地、形状等等信息,熟练而机警,看得出他对这项工作很是谨慎,每一件文物,他都仔细核对,和爸爸讨论。他没有看我,也可能有时会扫过我一眼,但很快就过去了,这样更好。
我有一种终于达成胜利的喜悦,还有什么时机比现在更好,更能让我毫无妨碍地观察林汐,就像观察一樽仰慕已久的雕像——五官精致而且相当立体。他棕黄色的头发,细致的眉梢,幽深的眼睛,纤巧但挺拔的鼻梁,还有那双略显单薄的嘴唇,以及,瓷一般的皮肤。特别是那双修长的手,看上去灵巧无比,还带着温热。昨天晚上,我明明感受到那双手的力量和温度,好希望那一切都不是做梦。如果可以,我可以在这里坐一整天。
可是很快,这种静谧地欣赏一个人的状态就被浑身的刺痒打破,不出所料,没有任何侥幸,我还是过敏了。曝露在阳光下的部分,眉毛以下,双颊,小臂,手背,小腿,都开始长出细密的小红疹,让我想把皮肤挠破的冲动。爸爸很快就明白怎么回事,他太了解我的这些毛病了。他停下工作,想在现场找点能帮我降温的东西。
这时林汐走过来,从包里拿出一瓶芦荟胶,这种芦荟胶我很熟悉,妈妈经常托朋友从国外带回来,对晒伤应急特别管用。
“你也有这个?”爸爸很是惊奇。
“我也对紫外线过敏,所以经常备着。”林汐淡淡地说,看着和爸爸同样惊奇的我。
而我此刻的内心,有一种更加激烈的情绪,差点爆炸,那就是发现我和他之间,居然又多了一样相同的东西。这个发现,让我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心更加跳脱,如同喝醉酒般,我表现出比以往都要放肆大胆的一面。我伸出胳膊,任他将芦荟胶挤在肌肤上,用手掌涂抹开,一阵清凉划过,刺痒已然不见,我感受着林汐那润滑的触摸,差点震晕过去,真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急促的呼吸,但愿我掩藏得很好。
等胳膊和腿都抹完,我指指脸,生怕他就此停手,“脸上也晒伤了,很痒,我看不到,你帮我吧。”说这话的时候,我没羞没臊,只怕是此生做过的最厚脸皮的事。
林汐愣了一下,随即扭过头去,将手中刚刚拧紧的瓶盖又拧开,才转过脸来,还是淡淡的、漫不经心的表情,昨天晚饭时的温柔目光早就寻不见了,真怀疑那些全是我的幻想。他将芦荟胶挤一点在指尖,然后轻点在我的脸上,每次挤的不多,所以点了很多次,才将我的脸部署完毕。然后,他用指腹轻轻推开,很细致地,不放过我脸庞的任何一个死角,甚至连鼻翼都顾及到。而我已完全沉醉在他扑面而来的气息中,此刻他离我这么近,我的鼻尖几乎要碰到他的鼻尖,只要我稍稍往前够一点,就能吻到他的嘴。如果不是爸爸就在不远处,我早就这么干了。
正当他的指尖触碰我的额头时,我猛然惊醒过来,忙用手挡住,失声喊道,“不必了。”这个突然的举动把他吓了一跳,他停止动作愣了两秒,才没事一样收回手,又去拧紧瓶盖。长久以来,我的额头都被蓄意留长的头发遮挡着,任谁也不给瞧见。
“你们俩什么都像,就是有一点,南雨又任性,又顽皮,可没你沉稳。”爸爸看着我们,对我们的举动不以为意。
“毕竟我比南雨大七岁呢。”林汐冲爸爸笑笑,很自然地说道,顺手将芦荟胶放进身旁的帆布袋里。
而我则极力想从他的话中品出点玄外之音来。大七岁?这么说,他二十四?他年轻时也和我一样任性调皮吗?他还有什么和我是一样的?昨天他见了我的身体,有没有觉得我们的身体也有相似之处?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他的身体?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我便忍不住又盯着林汐看,想象着在他轻薄的衬衫之下,那折叠的肌肉和骨骼,还有皮肤,是否会像大卫那样既俊美又健硕。现在这樽行走的大卫,又返回去投入自己的工作,对我放肆的目光毫不顾忌。我太高兴了,以致于没有发现他偶尔表现出的不自然。
晚上,想到必定睡不着觉,于是爬上屋顶。今天的星空还有薄云飘动,像少女的纱缦。朦胧之下,更显得星光明亮。小熊座似乎比上次偏移了一点方向,这是各个星系之间的运动造成的,地球和那颗星星的位置发生了变化。我希望地球能靠近一点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我多希望林汐也是,只要有任何事能拉近我们的距离,我都愿意去做。
这时候,勃拉姆斯的音乐从楼下传来,是林汐。我没有下去找他,而是盯着眼前的苍穹,让每一个流动的音符从星星间穿过,试图找出它们和音乐之间的联系。
如果我能驾着这音乐,遨游在星迹间,岂不美哉!突然之间,我有了灵感,想到我的小说该怎么继续。我想去找林汐,告诉他我对小说的新想法。可是转眼,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一一今天上午的行为已经放肆太多了,我的任何举动都有可能招致他的厌恶,何况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是在为我播放这些音乐,这一切很有可能是我的异想罢了。
然而让我高兴的是,这天晚上入睡之后,我又做了和昨晚同样的梦。如果一切都是幻象,而这梦,恰恰是我唯一可以掌控的真实的存在。我开始喜欢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