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萧征自南非分公司回国,正式出任许氏集团副总。
许氏当前最大的投资在于城北的造镇计划。许董事长踌躇满志地赢得了政府招标会,却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陷入重重困难。为此,他不得不召回了他的商业奇才女婿——自从女儿患病昏迷后,许董事长对于女婿萧征就彻底没了顾忌,将他从集团权力中枢发配到海外分管销售,这一扔就是五年。如今形势逼人,许董事长不得不放下往日的成见,低头求助。
凭借萧征这位干将的加入和努力,许氏集团很快从沼泽中挣脱,获得了短暂喘息之机。更令人们惊讶的是,萧征此人不仅有真才实干,而且是位善良的年轻人,他体念岳父对于女婿天然的反感,没有趁火打劫,反而待许董事长一如既往的尊敬,倒令许董事长一时自惭形秽,也令知晓他们翁婿恩怨的人唏嘘不已。
城北的楼盘开发计划遭到搁置,是因为有一群“钉子户”,集团与大多数居民达成了协议,维度有一座的主人不肯合作。那是一位百岁老人,人们叫他“老疯”,一听说要拆房子就拿起拐杖疯了般地打人。
经理展示了手臂上被拐杖砸的伤痕:“老而不死是为贼,这话真是一点没错。”
萧征道:“不要这样说话。你我也都有老的那一天。”
经理讪笑:“萧总,这么点小事情,竟然劳烦您亲自出马,这都是我们无能,我要好好检讨。”
“这是哪里的话?只有与人有关的事,那都不是小事情。”萧征安慰道,“也都不是容易解决的事。这怪不到你,是大家运气不好,你不用自责。”
经理沉默片刻,道:“谢谢您的宽慰,萧总,我会继续尽力的。”
他们很快找到了传闻中的“钉子户”。老宅大门的锁早已生锈,但没人在意它。萧征在经理的指引下来到老疯的房间。门没有关,他们站在门外朝里看,这间屋子应该是一间书房。老疯蜷缩在逼仄的书堆里,背对着他们,萧征叫了几声也没有回应,他便坐在门槛上等老疯醒来。他穿着高档西装,皮鞋沾了尘灰,看上去有些笨拙和狼狈。
傍晚老疯醒来时,萧征的腿已经蹲麻了,他向老疯问好:“我给您带了一盒营养品。”
老疯抬起头。逆着光,萧征看见他脸上的肌肉在蠕动,老疯问:“你是谁?”他的嗓音非常沙哑难听,应该是很久没开口说话的缘故。
萧征简单地介绍了自己,之后便认真地说明来意。老疯坚持守着老房子的理由不难猜,无非是维护某段回忆——这样的故事他听过无数次了。他耐心地和老疯讲述着造镇计划的宏图,描绘拆迁能为老人家带来的好处,在他的讲述中老疯一直沉默着,显得麻木不仁。萧征无法理解这种偏执的坚守,时代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的。过了许久,萧征说不动了,老疯才缓缓道:“我的墨用完了,你要不要一起去买?”
萧征不解:“谢谢老人家,我的笔还能用。”
老疯深深地叹息着。他的双眼似乎是被落日的余晖刺痛了,流下两滴浑浊的眼泪。他拿着拐杖就要出门。萧征阻拦不成,孤零零地被扔在书房里,屋子里飘散着发霉的味道,让他浑身不适。他站起来在屋子里环顾一圈,想要找到通气的地方。
书房四面不透风。萧征在墙上发现了一张泛黄的合影。与老屋的衰败不同,这张合影虽然经过岁月的侵蚀,却显然是被人精心呵护的。照片里是三个年轻人。他们大约是二十岁的年纪。左侧的女人穿着民国旗袍,长发飞扬。右侧的男人文质彬彬,手里却握着一把枪。中间的男人最奇怪,他的衣服又脏又破,他的脸上、身上布满伤痕,唯独眼睛很干净,仿佛能穿透尘封的时空与人对视。照片里每个人都在笑,但萧征的脊背却泛起阵阵凉意,进入老屋后的不安在这一刻达到巅峰——那个伤痕累累的男人居然和他长得一模一样。
一周后,老疯死了。
老疯从文具店捧着笔墨纸砚回家,路上意外被汽车撞了,司机逃逸,川流不息的马路上没人注意一个垂死的老头。他独自爬到了老县城荒山中一座孤坟前,几个探险的大学生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倚在被风雨侵蚀的墓碑上,伸手朝向天空,好像要握住太阳。
老宅拆迁那天,萧征鬼使神差地走到了荒山里。邻居们在孤坟旁埋葬了老疯,谁也不知道奄奄一息的老人是如何从闹市爬到这里的,也许这座坟墓中沉睡着他的亲人和朋友,给了他回光返照的动力。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无法找到他的家人。一个被时代抛弃的人,他的结局写满了荒凉。
孤坟的碑铭已经看不清了,令人意外的是,坟前竟然燃烧着新的火纸。
萧征从残留的碎屑中捡出一张纸片,上面写着两个字:修明。
母亲生前说过,他生于动荡、死于战火中的外婆,名字叫做江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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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十二年,花潭县。
这天是二月初九,县令夫人像往年一样前往普佛寺斋戒礼佛,为失散的小女儿祈福祝祷,捐了一笔丰厚的香火钱。在这生计艰难的时节,花潭县的乡民们少信神佛,像县令一家这般虔诚的香客打着灯笼也难找。僧人们一边举行法事一边抹眼泪,主持解释说天气太冷把他们冻坏了,于是心慈的夫人又慷慨地补贴了碳火钱。
主持感动得念了一段非常深奥的经文,用白话文说大约是好人有好报。
县令夫人十分相信好人有好报这个道理,因为她本人就是个例子——作为一名好人,她的人生至今基本是美满的。夫人在闺中就是远近闻名的美人,时家有女百家求,但这位员外千金偏偏看中了一位穷书生,宁与嫌贫爱富的父亲断绝关系也要嫁给他,苦守寒门,忠贞不渝。
婚后次年,书生进京赶考。此时考场舞弊之风盛行,但书生性格清正,不愿贿赂考官,最终名落孙山。谁料赶上朝中新贵上台,借科举之机整顿吏治,一举清查了当届科考舞弊案,反倒是不肯同流合污的书生,因其才华与人品受到了勋贵的赏识,委以重任,还欲将女儿嫁给他。但书生岂能忘了在乡下为他受苦的妻子,再加上他与朝中维新派不合,于是拒绝了伯乐的好意,被贬回故乡做了个微末县令。虽说明珠暗投令人惋惜,但这位县令大人自幼熟读圣贤书,也学了圣贤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情,走马上任,恪尽职守,有父老拥戴,娇妻爱子常伴身侧,日子过得倒也和美。
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本该是一桩美谈。但熟读历史的都知道,发生在这个时代的故事总是很难太平美满。
初九傍晚,夫人做完法事正准备歇下,家丁却在后院抓到了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带到了夫人面前。
小孩名叫许煜,是夫人的内甥。他的父亲在省城巡抚手下谋了一个小官。这位许大人交游广泛,乐善好施,曾对县令有救命之恩。县令得志后为表感激,一力促成了他与妻妹的好事,这又是另一桩佳话了。
如果在太平盛世,许大人一定是个人人称颂的君子。但他偏偏生在动荡的年月。去年年底,入朝行刺的革命党流窜至省城,藏匿在许大人府邸中。七岁的许煜很讨厌那位瞎了眼睛的叔叔,因为他说话的声音太响亮,总是盖过自己背诵的《朱子》。许煜听不懂他说的东西,也从未见过父亲那样放光的眼神,让他莫名地害怕。于是,当巡抚摸着他的脑袋,玩笑般地问他有没有见过奇怪的人时,许煜伸手指向了家中的地窖。
那个早晨,父母温热的血飞溅到许煜的眼睛里。怪叔叔的朋友从官兵的包围中救出了他,安顿在一户农家,赶回省城营救同伴,未果赴死。听说,他被斩首前还念了一首诗,但围观的人们欢快地叫好,没有人听懂他在念什么。
许煜一夕之间变成了大人。他记得母亲说过,从省城一直往南走就能找到姨妈家。他走了一个月的路,人瘦成了皮包骨,脚磨得血肉模糊,跑不动了就走,走不动了就爬,总算爬到了姨妈面前。许煜扑在夫人的怀里,姨甥俩齐齐哭成了泪人。但县令哪里敢留下这个孩子?许大人已经是盖棺定论的谋逆罪人,而他是吃着朝廷俸禄的一方父母官。他们是兵和贼、官和匪,而不再是好友和连襟。许煜是个极聪明的孩子,他知道姨妈家是他唯一能容身的归宿。夫人把他接回家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他不吃不喝地跪在雪地里,乞求姨父收留。
县令的独子这时冒着雪跑回了家。他头戴精致的虎头帽,身穿绣着吉祥纹的红色冬衣,像一个圆滚滚的雪人。他在外遇到一个行将饿死的乞丐,要母亲快装一些点心送去。由于跑得太急,雪天地滑,他一不小心摔倒在许煜身边。
花潭县最离奇的一段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