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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七年后

同窗殊途 春秋企鹅 6770 2024-07-11 13:07

  清风微微拨胡弦,也不解流年;簌雨潇潇抚笛边,亦不知怀恋,时间匆匆走过了四年,一切来得很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人生快马加鞭,时间仓促追赶,它们不会在意人们是否愿意离开原来的时空,只会自顾自地往前跑。

  薛子宁拖着行李箱,惆怅地望着蓝天,其他人都已经离开了宿舍,大家分别的过程并不凄惨,昨天晚上一起喝了场酒,就这样痛痛快快。

  毕竟都是二十多岁的人了,这个年龄成为CEO,CFO,UFO……都多了去了,哪还能像个出嫁的小媳妇一样哭唧唧地丢人现眼呢?

  薛子宁走进宿舍,拂过每一张已经空无一物的床铺,当他走到李云哲床铺旁边的那一瞬间,他真的快哭出来了,用袖子擦了擦脸,确保没有泪水流出来。

  在屋里愣愣地站了几分钟后,紧锁上509的房门,薛子宁望着云彩说:“小宁,你说我们还会再见吗?”

  小宁沉默了一会儿:“天下就这么大,怎么可能见不到呢,再说又不是没有联系方式。”

  薛子宁点了点头,指着云彩说:“是啊,就像这些云一样,不管怎样分分合合,终究还是会在同一片蓝天上啊!”

  薛子宁缓缓走出校园,逐渐淡出文曲的视野。

  文曲是一个坚强的灵魂,他见证无数的更替,送走一些沧桑之后,一些新血液也会及时注入进来,但他永远屹立不倒,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时间沙漏的每一粒沙从他眼前溜走,却不能流出一滴眼泪……

  ***

  一个约莫50岁的家庭主妇携着一筐大白菜以很多小姑娘都跑不出来的速度在街头冲刺,嘴里还嚷嚷着:“抓贼啊!前面那个人抢我钱包!”

  说完把自己的高跟鞋脱掉,往那个头发蓬乱的小贼方向扔去。

  路边的人们评头论足,有人嘲笑妇人的丑态;有人咒骂小贼的偷盗行为;有人则是拿出手机让世界上更多人欣赏这出好戏。

  不过无论他们在干什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简单来说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如果你问他们为什么袖手旁观,他们大可以大手一挥,装出不得已的表情,表示自己也要赶着上班,忙啊,哪有闲工夫管这一档子事,更何况,路人都不瞎,大家看得见小偷手里除了那个钱包之外,还有一柄明晃晃的水果刀……

  这小偷倒也像是个新手,连逃跑的路子都没摸清,跑着跑着,竟把自己跑到死胡同里去了,正有些恍惚,一个人影已然在路口出现了。

  小偷忙把刀对准黑影,那人倒也不怕刀,兀自走着,小偷喊了一声:“他娘的,别多管闲事儿,快点儿给老子滚,不然捅死你!”

  小偷的手抖得厉害,竟然一个不小心,让刀从手缝里掉下去了,急忙拿起来继续保持刚才的姿势。

  这时候他也看清那个黑影的长相了,虽说没有多秀气,不过身上穿的板板整整,脖颈上系着红绳,算是个气质上佳的年轻男士,看起来威胁不大。

  小偷有些放松警惕,刚想换个姿势继续吓唬他的时候,只见那把水果刀像长了腿一样,嗖的一下飞到那个男人手里。

  这下子可把小偷给吓傻了,但理智还在,知道这是个惹不起的主儿,马上准备尝试一下翻墙逃走,不过一个眨眼的功夫,胡同角落里的那堆绳子也像活过来一样,一下子就给自己五花大绑了。

  小偷这次可是真服软了,喊了一声:“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放了我吧!”

  男人目光往他手心一瞥,小偷哪敢有半分怠慢,把钱包扔了出去。

  说时迟,那时快,那位受害者也气喘吁吁地跑到胡同里了,顾不上自己的钱包,而是走到小贼的旁边,又是踢,又是劈头盖脸一顿骂,甚是凶神恶煞。

  那位好心人凑过来劝说:“阿姨,差不多得了,给,您的钱包!”

  这下妇人才想起自己的钱包,检查完财物后拽着好心人的手好久不放,一大串的客套话也从嘴边滑出来:“小伙子,谢谢你啊,你可真是菩萨在世啊,你叫什么呀?娶媳妇了吗?没娶大妈给你介绍呀,我跟你说,我们楼下那个小梅,人长得可俊了……”

  好心人赶忙制止:“阿姨,这点小忙没必要那么重谢!”

  那妇人听了之后说:“这孩子可真懂事,不过你总得把名字告诉我吧!”

  好心人看起来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抿了抿嘴说:“阿姨,我叫薛子宁。”

  妇人重复了一遍:“薛子宁,我记下了,哪天去给你送锦旗去。”

  大妈没问薛子宁工作单位,薛子宁也不特意地说出来,只是陪着笑脸点头答应。

  然后看了看表:“诶呦,我得回家给我孙子做饭去了。”

  指了指那个小贼,又从慈眉善目变得面目狰狞:“小薛,这小子你可不能放过他,必须给他关监狱里去,大妈就先回家做饭了。”

  临走时,还不忘啐那小贼一下,薛子宁点头示意,然后走到小偷身边。

  小偷明显有点畏惧眼前这尊大佛,目光刻意躲闪,薛子宁注视了一会儿手机联系人上的秋瞳,摇摇头之后锁上了屏,眼神正对着小贼说:“我学过魔术,虽然只入了个门,但对付你这种三脚猫功夫,还是绰绰有余的!”

  小贼是真傻眼了,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做着顺手牵羊的好事儿,不是被警察给抓了,而是让个魔术师给搅和了,长长叹了一口气:“行吧,算我倒霉!”

  薛子宁坐在地上,拍了怕小贼的肩膀,温和地说:“为什么当扒手呢?缺钱吃饭吗?”

  小贼眼角泛出一点儿泪花:“你以为我想干啊?不是人要吃饭,而是这世道吃人啊,我爸得了癌,我不偷哪来的钱啊?”

  薛子宁听完之后默默低下头,也学着小偷的话:“世道吃人……”

  然后把小偷的手机夺过来,转了500给他,然后挥了挥手,喊了一声:“小宁,松开吧!”

  那绳子就又活过来了,飞到了原来的角落里。

  薛子宁头也不回地走了,走的时候还念叨了几句:“我也不是干大生意的人,财力有限,念你也是初犯,这次我就不把你送到警察局了,那地方,还是少去为好……”

  如果世界上有人觉得薛子宁帅的话,这小贼可能是第一个……

  薛子宁不知道自己这么包容罪犯是错还是对,不过做都做完了,也就长长舒了一口气,小宁的嘲讽也到了:“怎么样,耍帅过瘾吗?不怕他是故意编这些感人的故事骗你的吗?”

  薛子宁挠了挠头:“刚才有点纠结,现在想通了,回去给他捆起来吧,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有困难,这次错了就错了。”说完就给秋瞳打电话报案。

  小宁应了一声,又回到那团绳子里,把沾沾自喜的小贼又一次捆了起来,小贼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估计他以后再也不会怀疑魔术的真实性了。

  ***

  突然后面响起一阵酥软的声音:“薛老师,等等我!”

  薛子宁回头一看,一个梳着波波头的女生,乌黑明亮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自己,喘着粗气说:“薛老师,你怎么不理我呀,追你好久了……”

  女孩两手叉腰,目光里有些许的怨气,薛子宁忙赔上笑脸:“对不起啊!刚才在想事情,没听到你喊我。”

  女孩儿叫童昕诺,当年他们班的学习委员,和他一样,毕业之后,在本校读了研。

  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怎的,学校正好空出来两个辅导员的名额,比他俩更好的学生都怀揣远大理想,不是出国深造就是科研立项,比他们差点儿的呢,学校又看不上。

  就这样,俩人一起留到本校当了个辅导员,薛子宁这时候突然想到离开大学那天的感伤,现在看来自己真是傻透了,有什么好感伤的,最后还不是回来了。

  俩人现在是同事,关系也好的要紧,可能是因为两个人太像了,学习,性格,各个方面,都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最开始两个孩子都挺内向的,但工作了三个月,现在也都已经放得开了。

  因为现在和他俩一个办公室的老师基本都比他们大个两轮了,所以日常工作都交给年轻人来做,而老家伙们的日常工作就变成了撮合这两个孩子搞对象了。

  然而他们之间倒是一点儿感觉都没有,童昕诺不知道薛子宁为什么都快25岁了还不找对象,但薛子宁却知道童昕诺为什么。

  他总结了一句话,这句话同样试用于很多女孩儿——

  一见老付误终身。

  想当年,方平偷窥童昕诺梦的时候,薛子宁就知道这事儿了,更何况,前几天一个不合时宜的下午,他还撞见童昕诺在毕业照上用笔像划重点一样把付茗昊的头圈进去了,薛子宁想到这儿笑出了声。

  童昕诺凑过来问:“笑什么呢?”

  薛子宁摆了摆手:“没什么,就是想到个笑话。”,童昕诺半信半疑,走在薛子宁后面。

  薛子宁今天桃花运不错,出门碰到一位大妈,又看见一位可爱的同事,现在自己面前一个身材高挑的美女撩动头发,右眉尾的一颗痣,美得让人心醉……

  但是很可惜,这也是个一见老付误终身的主儿,薛子宁初见凌晏,就是被这颗泪痣吸引了。

  七年了,物是人非,对手戏还是同样的两个人演,心境却是完全不一样了,凌晏毕业之后,才让薛子宁看明白自己和她还真不是一个世界的。

  凌晏成绩好,还担任了不少学生会要职,一毕业,无论是大公司的offer,还是国外名校的研究生资格,铺天盖地而来。

  但女神突然个性大爆发,愣是一个不要,开始文学文艺工作,又写书,又作画,不过几年的光景,在属于她的那个圈子里也小有名气了,拿得出手,上得了台面的的作品也有不少了。

  近来好像是要创作一部校园青春大戏,天天回到文曲找灵感,每天都跟薛子宁有些交集,一来二去,再加上两个人大学也有点儿友情基础,现在倒也算得上好朋友了。

  薛子宁也觉得奇怪,以前凌晏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恨不得每天都能偶遇她,现在接触的多了,倒没那么狂热了,看来确实是成长了。

  凌晏微笑着打招呼:“小学弟,早啊!”

  这么多年了,凌晏对薛子宁的称呼一直没变过。

  薛子宁还记得以前每次看到凌晏笑的时候,都能联想出一大堆恋爱的酸臭产物,现在则是没那么敏感了,只是回道:“怎么样,凌大作家,今天又有什么事儿找我?”

  凌晏笑眯眯地凑过来:“没事儿不能找你聊聊天?这话说的可就不够朋友了!”

  薛子宁看了看表:“聊天当然可以呀,不过如果我再不上班的话,我就得靠你养着我了!”

  凌晏用包轻轻甩了一下薛子宁:“行啊,皮了不少嘛?敢跟学姐开玩笑了,那你先上班去把,我自己逛逛。”

  薛子宁点了点头,其实他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对凌晏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不过不管怎么样,现在和她的相处方式和原来比起来可不是舒服了一星半点儿,想着想着,又不禁笑出声来了。

  这已经是童昕诺今天第二次看到薛子宁无缘无故地傻笑了,她心里暗暗下定决心,如果她再看到一次,就带薛老师去医院好好查一查……

  除了每年新生入学和节假日这些大日子,辅导员的工作还是比较清闲的,平时水水群,开开会,做做表格,别太对不起工作意义就行了。

  薛子宁刚准备下班离开,就接到一个电话,一接通,那边就传过来张乾宇聒噪的喊声,吵得薛子宁忙把手机移开自己一点儿,从他那夸大其词的讲述中提炼出中心思想之后,就主动挂掉了电话。

  一出门,就看见凌晏就站在门口和童昕诺谈论着各种女孩儿专属话题。

  童昕诺向薛子宁打了个招呼:“喂,薛老师,凌姐开车送我回家,你要不要一起呀?”

  薛子宁摇摇头说:“你们走吧,我还有点儿事。”

  凌晏嘟嘟嘴一步步靠近薛子宁,两人看似暧昧,实际上距离又控制得恰到好处,凌晏露出怀疑的眼光:“真有事儿假有事儿啊?”说完手肘轻轻顶了一下薛子宁。

  薛子宁抿了抿嘴唇:“真有事儿,刚才张乾宇跟我说,他要请我吃饭,要不你也去?”

  凌晏忙摇摇头:“我可不想跟那个祖宗吃饭,再说肯定是吃大排档,我还在减肥呢,还是你自己去吧。”

  凌晏顿了顿,表情突然有了些细微的变化:“不过他为什么要请你吃饭啊?不会是付……”

  凌晏突然停住,但无论是薛子宁还是童昕诺都知道接下来的两个字怎么读。

  薛子宁微微摇摇头:“他还没回来,不过呢,前几天他跟我说过,他在国外的课程就要修完了,很快就能回国了。”

  凌晏点点头,苦笑了一下,转头离开了,边走边说:“那我们就先走了,晚上好好玩吧!”

  薛子宁也只好自顾自地苦笑,因为它能从这句祝福的话语里明显地听出来那份失望和惆怅,呆呆站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哎,老付啊,你可真是作孽啊,祸害多少小姑娘呀?”

  ***

  不得不说,虽然凌晏没见过张乾宇几面,但猜的还是挺准的,这小子还真在大排档摆了个三人小桌。

  方平很早就到了,相较3年前,这个小胖子已经变成了大胖子了,休闲肥大的篮球衫倒是挺配他现在的身材的。

  他跟薛子宁微微打了个招呼,然后以一副上刑场的姿态接起了他老婆大人的电话,无非说一些像:“我肯定会早点儿回家”“少喝,肯定少喝”这样的套话来糊弄他媳妇。

  不过别看方平有点“耙耳朵”的倾向,但这小子现在也算是一个企业家了,毕业之后就开了一家心理诊所,靠着自己的催眠能力考了个证。

  本来好好学学专业技能,在伴上自己的后天天赋,在这领域做到世界第一都是无可非议的。

  不过奈何人实在太懒,什么都不愿意学,一些失眠的客人去他的诊所确实能好好睡一觉,然后被他一些套话哄走,但本质问题解决不了,回家之后该睡不着还是睡不着,所以口碑也算不上好。

  但这么中规中矩地干了3年左右,倒是盈利了不少,不仅找了个起码他认为如花似玉的老婆,半年前还添了个女儿,25岁的年纪,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有房有车,简直优秀的不能再优秀,活脱脱的一个大学生创业优秀案例。

  一顿客套话说完,可把方平累个够呛,擦了一把汗,笑呵呵地看着着薛子宁:“没办法,老婆太黏人!”

  薛子宁白了他一眼:“可别秀恩爱了,张乾宇呢?”

  刚说完,后脊梁让人拍了一下:“几天没见,这么想我啊?”

  薛子宁回头一看,张乾宇穿着一件绿色短袖,头发梳的板板整整,和方平不一样,张乾宇现在已经不是原来那根瘦竹竿了,虽说身材也不是多酷吧,但肌肉已经清晰可见,看得出来壮了不少,估计也跟这几年的工作经历有关吧。

  张乾宇毕业以后,由于这小子大学实在没怎么好好学习,有不少挂科痕迹,专业课学得也不咋地,没什么公司要他。

  托一位贵人的福,在一家小区当了保安,还别说,张乾宇这人别的没有,活力热情他身上有的是,愣是干得口碑好的不得了。

  去年有个绑匪在他们小区闹事儿,辉子牌麻醉弹就又能大展拳脚了,警察赶到的时候绑匪都让张乾宇制服了,说是拿了把玩具枪吓唬了一下,他就晕倒了。

  到场办案的长官感觉这孩子挺有意思,又跟街坊邻居打听了一下感觉口碑也不错,就以特殊渠道把他送警校锻炼一年,而今天请客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庆祝他转正。

  张乾宇撩一撩头发:“我告诉你俩啊,从明天开始,哥们儿我也是肩膀上扛警徽,警徽上扛人民群众的人物了!”

  薛子宁笑了笑,把刚上来的4个腰子放到张乾宇盘子里,然后举起酒杯:“行啊,人物,咱喝一个呗!”

  三人碰了一下杯,方平酒刚进肚,张乾宇咋呼了一下:“呦,胖子,你家那母老虎让你喝酒了?”

  方平一听就不乐意了,马上又灌了自己一大口,不屑地说:“瞧不起谁呢?”

  几个人对了对眼,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七年,天天见面的夫妻都有七年之痒,更何况是可能很久都不曾见面的朋友呢?一段情感居然能够纵横七年,怕是连天上的北斗七星都要羡慕不已。

  但人毕竟是个体,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番天地,也许曾经一起疯过,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但也只是互相在对方的生活中打马走过。

  和陌生人相比,朋友只是驻留的时间更长而已,但无论怎样,最后还是要回到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大家没必要每天黏在一起。

  不过每个少年心中都会保留着那一杆衡量对方轻重的秤,只需一个眼神的交错,便了如指掌,因此有些真情不必说出来,都在梦里,在心里,在酒里……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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