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段悲壮的往事,高玄感受到的却不是悲壮,他觉得悲壮只是写在历史和小说里的情节,他只为陈雪主这些年零丁孤苦、踽踽独行感到同情,又为她不辞劳苦的照顾而感激。
“既然金正宇是杨玄——我的舅爷,娘为什么不去找他?”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
“我何尝没想过?”陈雪主道,“当年你爹二十万人马,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之所以被五万岳家军打败,只因失了人和——手下出了叛徒,这些叛徒都是金正宇怂恿授意的,所以你也不能轻易暴露身份!”
“金正宇?”高玄显然有些诧异,“那……那该不会吧!他毕竟是杨玄……我的亲舅爷!”
虽然既成事实,虽然无法改变,但高玄始终忘不了自己金鸿的身份,无法更快的融入这个时代。
“没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陈雪主道,“钟相和你爹之前都是赤魔教头领,金正宇担心他们功高震主,是以想要杀他们也不足为奇,而且还有传言说金正宇是高丽人……其实我也不确定,但不能冒险。好了,天快亮了,休息一会儿吧!明天咱们就离开这里。”
“你终日奔波辛苦,休息几日再走不迟。”
“一定要记住,凡事要谨慎,防人之心不可无。”
“娘担心谁?”
“娘谁都担心,方萍、无肠公子、田沁,哪一个是好惹的主儿?与其提心吊胆,不如就此离开,以免后患。而且也是时候给你们安排归处了。”
当年插云岭一战,陈雪主才只有二十岁。她就像铁铸的,但实际上再纯的铁也会生锈,何况她早被马月的一拳震得支离破碎。能让她离开的唯一方式便只有死,难道她真已病入膏肓,自知命不久长?
望着她苍白的脸孔,高玄感慨无限,暗想若是在二十一世纪,她正该是最炫美最勃发最魅惑的好年纪啊!但见她眼角深而长的鱼尾纹,分明是肌肉弹性衰退的明证。
高玄后悔为何这些年未能对她多些关心。
浅睡了一会儿,高玄赶回家中将弟妹送到书院,并嘱咐他们放学后向刘先生辞学,之后便来到万顺当铺上工。
“你个小兔崽子,眼里还有我这个掌柜么?”朱启劈头盖脸就骂,“到底想不想干了?别以为长了几分本领就可以胡作非为。”
高玄昨日说出去小解,结果一天未归,朱启如何能不生气?此刻他赔笑道:“朱掌柜,朱师父,朱爹爹,您老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别生气啊!我这不正给您赔不是嘛!哈哈!”
“少跟我来这套,这可不是头一遭。”朱启道,“看你小子也不易,前几次已经饶过你了,这回一定要罚!”
高玄以前逃工都是通过贿赂免罚,这次当然故技重施,道:“该罚,该罚!我这个月的薪水都孝敬您老便是。”
朱启心下欢喜,面上却故作严肃,左右瞧瞧没人,道:“只要你好好出力,我总不能一棍子打死。好了,这次就算了,站台去吧!”继而低声说:“我平日开销也不大,就是好喝点。”提点完高玄给他买酒,便又偷懒儿去了。
到了开张时分,高玄站在台前麻利的处置着收来的物品,还不时观察进来的每一个人。
这时,一个头戴斗笠、身穿麻布衣衫的中年人风尘仆仆进来,把一个很重的包裹放在台前。他帽檐遮面,还不时左右旁顾。
高玄打开包裹,里面竟是一座近尺高的黑佛。他很费力的将黑佛捧在手里,又反复观察一番,微笑道:“这位爷想怎么当?”
“当三百二十一天。”
高玄觉得这时间很奇怪,当下也不追问,道:“你这铜佛年代虽久,但也没什么来处,也就值个十两八两的。”
那斗笠男开口就要一万两,高玄说断当也就三十两。斗笠男不肯,仍坚持当三百二十一天,一万两,高玄还价五十两。这二人讨还起价来,声音都变得高了些。
朱启注意到时,已还价三百量,忙跑过来道:“慢着!”对佛像敲敲打打仔仔细细观察半晌,又用指甲刮擦佛像底座,一抹额头冷汗,斥道:“亏我及时赶来,南朝青铜佛顶多能当三十两,还得断当。”
斗笠男一双小眼自帽沿下射出冷光,沉默半晌,将佛像包好抱了便欲离开。
高玄急忙让他稍等片刻,拉着朱启走到台下,小声说那可是一尊纯金南朝佛像,光金子就差不多三百两。朱启面露不悦,斥责高玄不懂装懂,还说也就是在万顺,到了别家都未必肯收。也不顾高玄反对,返回台前喊道:“断当三十两,到别处你也当不了这个价儿!”
斗笠男“哼”了一声,毫不犹豫离开了。
高玄一跺脚,立马高喊辞工了,不干了,头也不回的追了出去。
朱启以为他怄着气,顿时火冒三丈,骂道:“你个小王八羔子,说你两句就翻脸,才看到猪跑就以为吃过肉了?一瓶子不满半瓶晃荡,滚、滚、滚,滚得越远越好,千万别回来求我。”
过了足有两刻钟,高玄抱着那布袋子跑了回来,满头大汗,重喘连连,显然那袋子很重,他跑的也急。
朱启怒气未消,刚欲开口叫骂,高玄已将布袋砰的一声撩在柜台上,道:“朱……朱老板,当一座南朝纯金佛像。”
朱启见他如此荒唐,这笔买卖肯定要吃亏,反觉幸灾乐祸,道:“你想当多少?”见高玄伸出三根手指,笑道:“你三百两买的?我也不能欺负你,之前给那家伙三十两,现在仍是这个数。”
高玄喘息稍稍平缓,又大笑起来,说道:“我这手指精贵着呢!一根手指一千两。”
朱启身子一耸,哈哈大笑,忽听叮叮的响声,脆而有韵,绵长不绝,他微微怔住。这声音正是高玄用指甲盖敲击佛像发出。片刻后朱启方笑着说:“你真是三百两收回来的?”
高玄道:“六百两!”
朱启这一笑,差点背过气去,笑过之后说道:“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仅凭声音太过武断,你要学的还多着呢!上品黄金确实是这种声音,但能发出这种声音的可不一定都是上品黄金。叮叮的响声只因佛像外面涂金,长而有韵则因此佛体大所致。你这学费可不白交。”
高玄心里琢磨,这一尊金佛要是留到二十一世纪,得算无价之宝吧!嬉笑道:“朱掌柜要不要再考虑考虑?这若是纯金所造,我当到别处,可损了您老一世英明。”
“你个兔崽子!”朱启怒骂,“老夫名声是靠真本事得来,还能折在你手里?”
“所谓人有失手……”高玄故作冥思,“还有什么……什么……”
朱启嗤之以鼻:“你不是读过书么?怎么连这也不知道,那是马有失蹄。”他猛然明白过来,叱道:“滚犊子,你的破东西老子不收!”
“你若不收,我可直接去找万老板了,就说你店大欺客,折损万顺的名声。”高玄威胁道。
“你……”朱启琢磨片刻,道:“好吧!你是不撞马桶不知臭味儿。这笔交易数额不小,你先到后厅坐坐,我去请万老板来称量称量。”
万顺当铺的老板叫万振山,正在吃午饭,朱启开口便请罪。
万振山擦擦嘴上的油脂,深坐在椅子里,显得十分悠闲:“有什么大不了的?坐下来说。”
朱启依言坐下,将事情大致讲述了一遍,于细节之中当然不忘给自己贴金,最后道:“这佛像确是南朝古物,包金工艺,市面也就百八十两。但这小子就像狗皮膏药,怎么甩也甩不掉,还吵着要见您,说什么店大欺客。我个人名声事小,万顺声誉事大,是以请您给拿个主意。”
“竟有这种事儿?高玄就是你提过的很机灵的那个小伙子?”万震山久历江湖,并不觉得如何惊讶,更多的是觉得有趣儿。
“正是,也是属下教导无方。”朱启道,“我见这小子有些小聪明,也算可造之才,便多加提点。谁知他长了点本事便夜郎自大,将谁都不放在眼里。年轻人嘛,有几分傲气本也没啥,是以属下一忍再忍,以至于……诶。”
“这倒是个有趣的人。”万震山笑道,“反正下午也没什么要事,不妨去见见。”
“你说这是南朝纯金佛像,可有依据?”万振山斜依在交椅中。他身为当铺老板,对珍奇古玩造诣自然不浅,一见这佛像也认定是南朝青铜佛。
高玄抱住那佛像,小心放倒,用小刀在底座使劲刮了一下,果然黑漆剥落处露出金灿灿的黄金来。
“南朝佛像以鎏金为主,再往深里挖便该是青铜了。”朱启说的十分肯定。
高玄用刀又反复刮擦几次,依然是金灿夺目的赤黄色,朱启这才傻了眼,万振山也是大出意外,仔细观察那刮擦处,惊喜的叫道:“这金佛浑身涂满黑漆,你是如何断定他是赤金?”
“说破了也就四个字,品貌鉴色。”表演的时刻到了,高玄满面兴奋:“这佛像杏仁横长大眼,头部磨光肉髻,必是南朝之物。当然,南朝佛像并不为奇。但我拿在手中却发现它比青铜重了很多。用手指敲击,也发出赤金特有的声响来。”
万振山有些不解,道:“江湖骗子以铜包铅,再涂金刷漆也不为奇,单凭声音和重量,恐怕不足为据吧!”
“当然不止这些。”高玄指着佛像说:“朱老板请看这漆色,是不是特别鲜亮,而且还有油漆特有的香味?”
“新刷不久,这又有何特别?”朱启仍有些不服。
高玄嘿嘿一笑,道:“如果只是一座不值钱的南朝包金佛,卖主又何须刷漆?”
万振山一拍大腿,叫道:“照啊!正因它是纯金,主人担心有人劫夺,是以才涂成黑色。”
高玄道:“不止,这佛像本是脏物。”
万振山兴致勃勃,不禁对高玄高看了一眼,连声催问他如何判断。杨玄娓娓道来,说那典当之人的外貌和装扮有三点可疑:一是他手指粗壮,掌内茧子均匀厚重,应该练过掌上功夫,但一副农民打扮,显然是不愿暴露身份;二是他鞋后跟已快磨平,右脚鞋尖已露出了脚趾,应是连续赶路所致;三是此人始终斗笠遮面,左右旁顾,自是担心被人发现。
之后又判断说:如果他是金佛主人,想必祖上非富即贵,怎能潦倒到连鞋子也不换?又何必如此鬼祟遮掩?须知赶路之人最重要的就是马和鞋,只是他身无分文,别说马,连鞋子也已买不起。
万振山并没亲眼见到那斗笠男,是以沉吟着问道:“如果他是背着家人卖的呢?”
高玄道:“我追上去以后向他说明要买,又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六百两成交。这金佛若是他家传之物,他应十分珍惜,而且知其价值,怎能如此作践,毫不吝惜?”
万振山击节赞赏,说想不到他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智慧,这一单他赚了四倍。言外之意,已同意用三千两买下。
高玄甚是得意,说南朝佛像多是青铜包金工艺,纯金的极其罕有,极有可能是皇宫之物,所以其价值不下三万两。还油嘴滑舌的说“老板吃肉我喝汤,应该恭喜您才对。”
万振山对高玄更加刮目相看,赞他见识非凡,还说自己在外地有几间分铺,邀请他去帮忙主持。
高玄故作欣喜,又略显无奈,客套后话锋一转,说他母打算带他们远去北方投奔亲戚,所以不能从命,最后不忘长叹一声,表示遗憾。
万振山不无疑惑的瞧瞧高玄,面上露出惋惜之色,说他来这里还不到四个月,朱掌柜对他甚是称许,自己也舍不得他走,又说人各有志,不能勉强,让朱启拿三千两银票给他。二人又叙谈一会儿,高玄便即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