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人却是这般凶厉,一双眼眸好似疯魔,怒气勃发,看那模样,若是真让他接近洪信,只怕是要将洪信挫骨扬灰,他恨不得吃了他洪信的肉,恨不得痛饮他的血。
独子为僧,这是要令家族绝后的恶毒之事,无论是谁也忍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洪信轻轻探手按在老秦的眉心,一股庸正平和的佛门内力犹如涓涓溪水般涌入他的神庭穴,这股内息不似骄阳般炽热,亦不似皎月般清冷,只是带着一种莫名的温暖,当他松开手时,老秦的脸上竟然多出三分佛性禅意,那股怒气也渐渐消弭。
“无量寿佛,”洪信托词一句佛语,言道:“世间之物皆为空,秦施主在此闭关独修十载光影,谁曾想还未消去魔意。”
“去你亲娘的魔意,”老秦陡然伸出手,将那三十年女儿红纳入掌中,痛痛快快饮下一口,叹言道:“谁人家闭关修行,会被关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狗屁地方,更妄论你让你的弟子每过七日才送来半张饼子,怕不是要利用老子,才将老子幽闭在此,拿这些玩意儿吊着我这条命。”
洪信又是叹气,一双眼睛渐渐暗淡下来,似乎真能称得一句‘老眼昏花’了。他默默诵着经,却是连一个字也不愿再说了,仿佛这尘世之间的事情早已与他天人隔绝。
他这般如此,反倒是那位老秦性子急了,又是问道:“你既然是为了请老秦出关为你医人,就自当应做些请人家办事该干的事,要么给些金银财宝贿赂老秦,要么就负荆请罪来讨好老秦,说不得老秦一个高兴,便随你去救人了呢。”
“无量寿佛,秦施主既是不愿,贫僧如何能够强人所难。”
洪信张开双眼,瞅着老秦的双眼,突然问了一句:“不知秦施主现如今可是醉了么?”
这一问却是个没头没脑的,问得那是不着调儿,被问的自然也就摸不着头脑了。老秦再抿一口怀中的女儿红,这绍兴花雕最讲究时节,数十年桂花树下花开花落,酒色晶莹瑰丽,滋味甘洌爽口,号称‘一酿聚六味’。
老秦喝得痛快,品尝其中滋味却又稍显不贷,多少有些牛嚼牡丹的意味,虽然只是一小坛,但兴许是他久经饥困,不多时便醉醺醺的。
洪信看得分明,遂又问说:“不知秦施主现如今可是醉了么?”
这一回,老秦摇头晃脑,却依旧没有甚么回应,不过洪信也犯不着再寻什么回应了,一双手好似没了,却又仿佛无处不在,等他秦老回了神,只感觉一双手好似铁钳般扣住自己两个肩膀,各自寻得要穴按压渡气。
这老和尚的本事他自然是知晓的,平日里也决计是不敢轻易让这和尚近身的,谁曾想不过是贪杯三两口的功夫,便被他这秃瓢儿老和尚给逮住。
老和尚慧根佛性,一身佛门内力正是自己的克星,如今他竟然渡气于己身,不亚于给自己吃砒霜毒药,他甚至来不及思索这和尚想要做些什么,便连忙闭气凝神。
不对,五脏顺而六气合,这是易气散的药性!
老秦的医术远胜于这个老和尚,自然也知晓了自己身上的变故。易气散是江湖上不少门派给予弟子的最基本修行助力,其药性无非就是调节五脏之气,使人内息凝练的效率有所攀升。
一味易气散,混在这坛三十年的女儿红里,此时此刻却胜过世间最顶尖的剧毒,以他的医术本不惧天底下九成九的毒物,却栽在这么小小一角易气散上。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自这么一段晦涩难懂的开经偈,老和尚的嘴唇上下一碰,一篇佛门净修士伴读的《无量寿经》似有似无得在这石室之中回荡反复,就像是当真有一位佛法无量的菩萨在此传经,这声调虽然不甚响亮,却每每都能刺入人心。这事说来也是古怪,老和尚这般念着经书,两只手牢牢钳住他老秦的双肩,而伴随着那汹涌的佛门内力源源不断的灌入他的体内,这个疯疯癫癫的老人居然也露出几分慈悲宝相。
老和尚的功力想来是极深,单谈那显露出的气血威势,便是不下于六重天的绝顶高手。只是一身精气终究有限,这般输送尚未满一炷香的工夫,老和尚的脸上额头便浮现出点点黄豆般大小的冷汗,厚唇渐渐也变得苍白了好些。
一只手握住了老和尚的右手,这只皮包骨头的手是老秦的左手。
再叫‘老秦’合适么,他的眸子里再不复半分污浊,反而是前所未有的清明,就像是饱读诗书的有学之士,亦或是看淡人世间凡尘俗事的得道高人。
“莫要再为我浪费真元了,”他这般轻声说道:“佛门内力能压的住一时,却终究压不住一世,我这一介破烂身子,早已药石难医。”
神志清醒,这当真活像是换了一个人,虽说从头到脚还是那副狼狈模样,全身上下连一件全乎衣裳也瞧不见,但便是这么些烂糊破布往他身上一披,却再不复半分颓废与疯癫,若是让人评说,怕也只能用风雅与风流这四字两词来形容。
这是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雅致,就像那皮肉了散发出来的药香味儿一般,任凭他如今这般狼狈模样,任凭他那身子上半分血肉都瞧着不见了,但他只消在这窝着,便自然流露出那股说不出的书卷气儿。
若是非要说这两个‘老秦’前前后后有甚么差别,想来便是那张脸上总是带着温和的笑容,哪怕是这张脸皮包骨头好似骷髅,但那微笑之中蕴含的温柔却未曾减少半分。
他从前应当是位极有涵养的人,而且他还将这份涵养融到了骨子里。
无论谁都应当看得出,他从前一定是位极为受女人喜欢的男人。
世间有一种女人,男人若是见着了,往往要为她掏心挖肺,便是葬送天下也甘之如饴。但天底下也有一种男人,这种男人足以让全天下的女人都着迷,她们为了这样的男人也是什么也干得出来的。
这位‘老秦’应当就是这样的男人。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样的一个男人是天底下所有男人女人的克星,那些女人为了他可以杀夫弃子,男人为了除掉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
刺杀、诬蔑、投毒、暗咒……
无论是多么荒唐的计策,只要能够除掉这个男人,那么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不会犹豫,因为只要他存在一日,任何男人都会自惭形愧。
但他这人本事想来是不小,时至今日已然保下了一条性命,至今他的缴令还在梁地张榜贴画,只是十年风霜拍下,任是那铁打的排章也经不得住,若是把他的名号往江湖里撂下去,真不知还能激起几尺高的浪花儿。
不过在老一辈眼中,这位情医仙秦正元却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放在杏林之中那真是朝前轮得着的人物。
江湖轮转百十载,各行各业里头能称王作圣的人不在少数,远的有各种门派推选的剑王、剑圣,找近了说还有这些年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的一帮侠少。
就好似那玉晓剑侠蒋宣政,要是厚着脸皮也不是不能将那剑侠二字换成剑王、剑圣之流,说不得蒋宣政也动过这般心思,只是玉晓剑王这名头太过庸俗,遂而作罢了。
江湖人多是好事者,这好事之人就稀罕这些唬人的名头,每到一地,便能看得那些江湖人将自己这一亩三分田的名士一个个往上码,这些称呼虽然唬人的多些,却也不失为一种判断敌我水准的门道。
情医仙,这个名头单论最后一个字便是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神医在这江湖人是极有场面的人物,他们放在哪里都能有一席之地,江湖走马多有不慎,这些神医便是救命的关键。
但能够在江湖之中冠以‘仙’字的,便是这武林中近乎传说之中的人物了,在各自行当里也是神乎其神的存在,现如今能够称为医仙的人物便是有六位,合称‘杏林六仙’。
十五年之前,情医仙曾被冠以‘杏林第一仙’的美名。
十三年之前,情医仙曾亲手施药救治了侵袭京、释、燕、邓四州的瘟疫,甚至就连皇宫之中的那位也是靠着他的方剂才能妙手回春。
十年之前,情医仙被朝廷通缉,甚至不惜调动驻京三十万精兵围剿,却仍让这位杏林医仙逃出京州,从此下落不明。
罪名是‘欺辱皇后’!
“这点酒可是够了?”
老和尚轻轻松开手,这般问道:“普翰支撑不了多久,说实话,贫僧甚至不敢想象孙老鬼是怎么救下他的,普翰的丹田都破碎大半,想来是活不了的。”
老和尚想起自家大弟子回山的那一刻依旧心有余悸,释鸿生流出的鲜血几乎将背负着他的普恒染成了一个血人。
那张年轻到还有一丝稚嫩的脸苍白得不像话,整个人仿佛将血流干了一般,任凭整个罗相寺之中倾尽全力,也不过是勉强维持住他的性命罢了。
但他确实还活着,而且经过青荟的调理之后,竟然将那骇人的伤势稳定,老和尚当然知晓他那位弟子到底有着怎样的本事,这等伤势绝非是他能够轻易维持住的。
更何况,他逐渐从那残破不堪的身体上感受到了一种令他心中发毛的东西。
一种剧毒,一种毒不死人的剧毒。
一种他用了十年去压制、去化解的剧毒。
而能够医治这种剧毒的人,普天之下也只有一个人。
情医仙!秦正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