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 侬本多情人,第十节
我叫燕长。
原本的姓名在饥饿和流离中早已遗失,流浪的贫儿不需要姓名,别人唤一声“喂,来食”就得支棱着耳朵挤过去祈求一点食物;别人喝一声“喂”就得缩着肩膀有眼色地躲到远一点的地方去。
元丰元年的大雪,我瑟缩在墙角里躲避风雪。对于寻常人来说,大雪是美丽的景色,是瑞年的象征,但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纷纷扬扬的大雪只意味着又有人见不到明日升起的太阳。我裹紧前几日在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件破烂不堪的冬衣,祈求自己能熬过这场大雪,等大雪结束了,就又是新的一年了。
“朱二伯,我们救救他吧。”
恍惚中,我听见有仙人降临。
我努力抬头去看,但太冷了,我又太饿了,看了半晌,竟无法看清仙人的模样。只见得眼前是一群虚幻的影子,其中一个影子肩上坐着一个红衣服的小女孩。我看不清阿水那日穿着是什么式样,但我记得那一片红,比秋天的枫叶林还要鲜红。好似一团火一般。
“小子,你敢杀人吗?”我听见有人这么问我。
“敢。大爷叫我做什么,我就敢做什么。”只要你们给我一点点东西吃,最好带着热汤,如果能有一件厚一点的棉衣就更好了,我身上的这件冬衣四处是洞,根本无法抵御这寒冷的冬夜。
哈哈……哈哈哈。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既然他们笑了,我也得笑,常年的乞讨生活告诉我,这样也许能取悦他们。
果然,他们问我:“你笑什么?”
“大爷开心我就开心。”我努力地咧出大笑,但寒冷让我的牙齿颤颤发抖。
“好了,随我们走吧。”这群人终于看够了热闹,甩下这么一句话,但这足以让我活下去。
他们扔给我一件半旧不新的棉衣,还有两个冰冷的干饼,我便卖身给他们,自愿成为他们的仆从。因为是在燕国境内遇见我的,所以,我名叫阿燕。
在佣兵团中,除了做一些仆从的事,我还随着里面的重华先生学习暗杀。
重华先生本是西邙夜枭,无名,曾受老芮国君所托,助芮世子平安即位以保朝政安稳。果然,老芮国君逝世后,朝中政变突发,公子重华带兵支持世子,而当国家稳定后,公子重华却受到芮世子的怀疑甚至遭到暗算,带其逃出险境的正是夜枭,然公子重华受伤颇重,逃出芮国境地便再也支撑不住,安排完跟随自己的一众随从后,他怜悯夜枭一世无名,临死之际将名字“重华”赠与夜枭。
夜枭无名,有了名字的重华在这世上有了牵连,无法再回归西邙;又因公子重华一事对人心有了失落,重华在暗杀芮世子后流落燕国,最终成为佣兵。
但终究和佣兵团里其他罪大恶极的人不同,重华先生即使对人心失望,仍旧心怀慈悲地对待这世间;也是因此,重华先生在佣兵团收留我之后坚持己见地要教导我学问和剑法,教导我何为自己的内心并坚守自己的道,而不仅当我是一个听话的小奴隶。重华先生常对我说:“这世道艰难,活下去很是不易,所以人总要有点能力伴身才能不总是被生活所迫。”先生什么都好,只是有一点不好,嗜酒如命。
“燕哥哥,朱二叔说今天有夜市,我们去夜市上玩吧~”有人突然扑到我腰上。
“啊,是公主啊。”我收起剑,“先生每逢这种热闹的日子,总是要喝得酩酊大醉,我还要照顾先生。”
“重华叔在你来之前就很爱喝酒啦~”阿水开心的时候喜欢手舞足蹈,全身上下都在传递“我很开心”的气味,“我们拉上重华叔一起就好啦~我去喊重华叔~”来不及说话,阿水已经冲进房里。
在被佣兵团收留之前,夜市上我在干嘛呢?还是如同往常一般伸出手向人乞讨……和平常收到呵斥不一样,夜市上的人们总是更宽容一些,往往我也能多得一些果腹的食物,还有平日难见的小玩具:羽毛毽子、金鱼灯、四色风车、莲花灯,还有代表福气、快乐、祝愿的仙人面具……
“燕哥哥~”阿水从粘着鸟羽的面具下望着我,如大海一般的深蓝色眼睛倒映出我的影子。
“公主啊。”我伸手想掀起那面具,阿水却先一步退开,护住脸上的面具道:“呔,哪来的呆子,竟然敢摸凌霄仙人的面庞?”
方才没看清,现在仔细一看——嗬,果然是仿海界神王凌霄仙人的面具!连鹰眉也仿的惟妙惟肖。
“是吗?叫我摘下来看看先!”
“你捉住我先啊!”阿水一甩头,便扎进人群堆里。我本不是真要捉她的,这番也得追在她身后了。
“公主!公主,莫跑!”眼见公主在人群中穿梭,难以追寻,我急的大喊。
阿水却以为我和她玩耍,一面回头来羞我,一面躲到人群更深处。
夜市人深之处,只见漫天缭乱的花灯,满地拥挤的人,我迷失在道路中间,不知阿水去了何处。
心急如焚之时——
只听见,身后传来阿水的笑声:“燕哥哥好慢啊~我都回来找你了~”
回头看,阿水坐在重华先生肩头,面具被她掀起戴在头顶;重华先生喝得大醉,满面通红,双眼迷离,右手扶着阿水,左手提着一大坛酒,走走跌跌,已洒了小半。
“小小年纪,常皱着眉头做什么呢?”重华先生伸手揽住我,酒坛里的酒水泼洒了我一身,偏他好似不知一般,“有什么烦心的事,喝下这坛酒,一醉解千愁!”
“先生,您又喝酒!”推不开,挣不脱,浑身酒臭味道熏得我难受,却是让人莫名心安下来,我瞧着坐在重华先生肩头傻笑,随着先生醉酒一摇一摆的阿水,担心她把自己摇晃下来,忙拉她下来道,“公主,不要坐在这种地方,危险啊!”
最终也没能劝得阿水下来,阿水也没让自己从先生肩头掉下来;只有先生,还是一如既往地醉酒啊。
“希望先生能戒酒;总是喝到酩酊大醉就倒头呼呼大睡的人,终有一天会猝死的吧。”我们随着人群前往河边放莲花灯,想起先生醉酒模样就头疼的我,还是忍不住向上天许愿道。
重华先生远远坐在岸边,抱着酒坛抱怨道:“喂,小子,不要胡乱说话啊!”
“这么远,怎么听到的啊?”所以才说,是忍不住啊,早就知道不该当着先生的面许愿的;但我还是不愿收回自己的愿望,希望嗜酒如命的重华先生,能够活得更长一些,年老少病痛。
“那我就许愿,佣兵团的大家,每个人都会平安开心。先生喜欢喝酒就喝酒吧,但是不要一忧愁就喝酒,不开心的酒也不好喝呢;燕哥哥也不要总记得以前了,要多看看我们啊,未来开心的事会有很多啊;还有朱二叔,不要只知道吃肉,吃肉,肚子那么大,也要知道吃点青菜嘛;还有……”
阿水不知道从哪里得来这许多的莲花灯,每许愿一句就放一只花灯入河中。真是令人吃惊!
皓月当空,漫漫长河,河面上点缀着各式花灯,缓缓随水流向前漂移,好似天上星河倒映在人间,放眼望去,那河面上星光点点,都是俗世间的祈愿……
春看花开夏听雨,秋扫落叶冬赏雪,这些从来不是佣兵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在杀人与被杀中一日又一日地单调重复,有人出生,有人死去,有人离开,有人加入,人们来来往往,佣兵团的生活从未被打乱过。
但是,阿水想要离开了。
“我厌倦了这种生活。”
“什么?”我正擦拭剑身,重华先生临死之际,将他的佩剑留给了我。
“我说,我厌倦了现在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我不要杀人了,也不要当卫国公主了,我要离开!”阿水攥着拳头,冲我喊道,那不是她生气的表现,反倒是她鼓起勇气的动作。
“以前不一直是这么过来的吗?”我笑着,没将这话当一回事。
“以前,以前我太照顾大家的想法,想着只要能和大家在一起,做什么事都无所谓,杀人也无所谓;但是大家呢,从来没有将我当作家人,只要我当好卫长公主的遗孤,成为佣兵团的一枚棋子。”
这话是什么意思,因为最近任务太多烦躁了?还是因为刺杀失败而烦恼?怎么突然就发起脾气来了呢?不待我询问,阿水就抢先说道:“我已经忍受够了,总是这样被别人强加想法左右,我也是有自己的思想的啊。”
她推开门跑了出去。
——啊呀,这就是所谓的叛逆期吗?也不知道好好和别人说话啊。
这种事,我真是应付不来,等晚上有空了还是请教下重华先生吧。说来好久没有给先生敬酒了,嗜酒如命的先生大概在地底跳脚骂我了吧。
突然变得叛逆的阿水不再好好和我们说话,于某一夜留下书信:
兄,
我厌恶现在这种生活了,我要去云丘寻找红发红眸的大哥哥了。也许找到他,我就留在他身边做他的妻子,不会再回来佣兵团了。再见!
妹阿水字
真是叛逆期到了吗?总是觉得重华先生还在的话,能更好地处理这事啊!红发红眸的大哥哥是什么人,还有嫁给他是什么意思,阿水已经长大到可以嫁人的年纪了吗?云丘?话说云丘不是禁止仙人私自下山吗?这傻阿水,可不是被什么怪人缠上了吧?还是跟着去吧,大不了不露面就好了,真是让人担心啊!
佣兵的生活就是这样,在杀人与被杀中重复往来;既要做杀人的生意,也该做好被杀的觉悟。在第一次接到暗杀任务时,我已经做好了随时死去的准备;所以,当听闻重华先生被杀的消息时,我也没太多情绪变动,这就是我们的宿命啊。
滂沱大雨倾盆而下,雨滴粒粒豆大,躺在大雨瓢泼的泥地里,狂风呼啸的怒吼声在耳边没有断绝过,身上的血液似乎随着雨水的节拍从脖子上的伤口流逝,手脚逐渐变得冰冷,头脑也逐渐变得模糊。忽而,心里十分庆幸,幸好阿水出现了叛逆期啊……跑远点也好,不要回头看见我们这样子,不要为我们伤心……
耳边的声音越来越模糊,眼睛的视线也模糊到看不清,忽然想起那年的夜市,自许愿台回来,重华先生背着酒,我背着阿水。
“燕哥哥,除了重华叔戒酒,你还许了什么愿望?”
“许了很多。”
“比如说?”
“比如说,希望公主殿下快乐长大;希望佣兵团的大家永远平安;希望我们能多接到一些生意……”
“燕哥哥还笑我愿望多,你不也一样。”
“是啊,我也一样贪心。”
——那些愿望,不知道是不是都实现了,我也没法知道未来的事了……如果有来生,我来生倒是有个愿望。
——我希望还能再遇见你们。我们还是好师徒、好兄妹、一家人,不会有任何不开心的事情发生,也不会有难过和后悔,就那样简简单单,每天都在一起……夜市时我们还可以上街,背醉酒的先生回家,给你买红头绳,给朱二叔买烧猪肉……
——人生颠沛流离,聚散分离,生死不聚,此生见到的太多了;所以我啊,只希望佣兵团的大家未来安好,无论未来遇到任何磨难,也能好好地在一起。阿水,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了,才进入叛逆期的小妹,怎么会想到要离开亲人远嫁呢?好想能看着你长大,能亲自送你到那个人手上,然而,我永远不可能陪着你长大了,阿水,尽管我非常希望……
——所以,来世的话,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还能遇到你们,因为那已经足够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