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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小说家在世,当行万里路,阅万人

  有人可怜,将珠钱丢进了乞丐的破碗中,珠钱与碗底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但大部分人还是走开了,一直走到乞丐身后。才回过头指着乞丐的后背议论,指指点点面露嫌恶。

  很快乞丐走到了虞初面前,虞初从口袋中取出五铢钱,放进了乞丐的碗中,乞丐连连道谢,但神情中并没有半分谢意。接着便飞快他地走过虞初,向下一个人乞讨。很显然,乞讨已经成了他的习惯,长期的乞讨使得他麻木,也使他丧失了感恩之心,现在的他更像是一个小镇的可怜而又卑微的麻雀,靠捡拾别人的施舍为生。

  虞初摇了摇头,再繁华的时代也会有乞丐,汉朝自然也不会例外,只是在这个大年即将到来的节骨眼乞讨,实在有些破坏气氛。他继续前行,身上的行囊很重,他想写偏远小镇上的人是怎么过年的,他从街市走到乡下,又从乡下走进山林。

  正当虞初行走在林荫小道时,突然从草丛里窜出几个劫匪,他们个个身材魁梧,长相凶悍,身上披着兽皮,手上拿着大刀,粗犷挥舞,

  “打劫。”

  树林更隐蔽处,一群十三四岁的少年潜伏在其中,脸上满是稚嫩和紧张,其中一个穿着白衣,容貌绝世,正是子舲一行人。

  “子舲,这小子怎么来了?我们要不要先动手,万一这群劫匪伤了那个人怎么办?”

  “先不要打草惊蛇,等机会。”

  “是。”

  听见劫匪的话虞初轻笑,这就是古代,多得是无人管教之地,这种劫匪比比皆是,然而他的心中没有半分惧意,反倒是一脸坦荡,“几位打劫也不加个口号,未免太粗浅了些。”

  “口号?什么口号?”

  “我教你们啊,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又或者雁过拔毛,从我的地过,必须给钱。”

  劫匪头子当即改了口,“不错挺好,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小子是在干嘛?还不赶紧跑,耍什么嘴皮子,不怕死吗?”

  子舲身边的胖子吐槽,子舲瞪了胖子一眼,“别说话。”

  胖子被子舲瞪了一眼,心中害怕,急忙闭上了嘴。

  劫匪头子忽然开始围着虞初转圈,仔细地将虞初从头至脚,从前至后打量了一遍,“你这小子模样倒是生得不错,不比那些姑娘差。”

  劫匪头子的目光过于恶心。令得虞初心生反感,“你是想劫财还是想劫色?”

  “我要是都想你能奈我何?”

  虞初开始摸自己的口袋,“几位杀过人吗?”

  “当然不然我们这大刀拿来是吓唬人的吗?”劫匪头子得意洋洋地说。

  虞初沉下脸,既然杀过那就好办了。他冷笑,突然手腕一番,一只笔从袖子之中落进虞初的手中,手腕再次一番,笔杆另一头冒出尖刃,准确无误地划破了劫匪头子的喉咙,鲜血从破裂的颈动脉之中喷射而出,直接虞初运起轻功,瞬间移出数米,华贵的衣服上沾染了几滴血,看上去格外突兀。

  劫匪头子捂住自己的脖子,口吐鲜血,手指着虞初,满脸惊恐,“你,你.....”

  劫匪头子未曾把话说完,就已笔直地倒在了地。在场所有人皆为之一震,虞初出手太快,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

  劫匪头子很快没了生机,另外几个劫匪震怒,嗷嗷怪叫,“给大哥报仇。”

  说着,便提上了他们的大刀,冲向了虞初,虞初身法诡异,轻而易举地躲开了攻击,还不望嘲讽激怒一番,“你们太弱了,这样是不能给你们大哥报仇的。”

  随后他开始了反击,一只毛笔,一边为羊毛,一边为利刃,羊毛沾取墨水可记载万事,利刃可取人性命。他的动作极快,在劫匪之中来回穿梭,留下一道又一道无法捕捉的残影,行云流水之间已有三个人劫匪接连倒下,他却毫发无伤。

  躲在树丛之中的少年见状,个个面露惊骇,虞初之强,他们平生也未曾见过。唯有子舲面露疑惑,虞初分明只是个稗官,为何武艺如此高超,他从未听过有稗官武艺能如此昭然者。

  胖子忽而问道:“子舲,我们还上吗?”

  然而子舲还未来得及开口,虞初就已开口了,“喂,我说那位卖姐的,你们准备在那里看多久啊快来帮忙啊。”

  子舲面露惊异,原来初早已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上吧。”

  子舲一声令下,几位少年纷纷冲了出去,两个少女手拿长鞭,另外几人执剑,而子舲只是站在一旁观战,有了胖子等人的加入原本就碾压的战斗,更快地结束了。虞初走向子舲,拍了一下子舲的肩膀,问道:“卖姐的,你们不够厚道啊,在那里看了半天,我差点就被劫财又劫色了。”

  子舲白了虞初一眼,说道:“休要说笑,你武艺如此高强岂会被一群不入流的劫匪劫了去。”

  虞初不依不饶,“万一我刚好手抽筋、脚抽筋动不了了呢?又万一我不会武功呢?”虞初忽然仔细打量了子舲一番,说道:“哦,我明白了,你早已知晓这群人是要劫色的,而你相貌如此出众,比绝美女子还要好看几分,你是怕这群人会对你图谋不轨,才畏畏缩缩不敢上前,我说的对吧?”

  子舲听后面露异色,“满口胡言。”他咒骂,转而走向正在清点尸体的另外几人,问,“怎样?”

  胖子回答道:“只有六人,之前衙门发布的通告里有七人,少了一人。”

  “少的那人是谁?”

  “是他们的军师,人称淮南鼠子的刘易子。”

  “刘姓?”虞初面露诧异,“这可是国姓,难道是落魄的皇亲贵族不成。帝王之争向来凶险,有个皇族流落在外被逼上山,也不是什么怪事。”

  此言一出,几位少年皆面露古怪。子舲更是冷冷地瞪了虞初一眼,说道:“你可知你这话若是传了出去,足以诛你九族。”

  虞初耸肩,并不以为然。

  胖子问道:“子舲这剩下的一人该怎么办?”

  子舲低头沉思,忽然说道:“此番行动虽是莽撞了些,但好在是在这深山老林动的手,向来那淮南鼠子还未觉察,我等刺客赶往这群劫匪的匪窝,捉其不意。”

  “好。”

  说着几位少年便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准备往深山赶去,虞初见状想要叫住几人,几人却并未搭理他,径直离去了,虞初无言,收回了伸出的手,走到已经全然死透的尸体旁,细细打量。

  “稗官周游天下,偶遇劫匪怒而杀之,为民除害,这样的事迹定然能够获得天下人的歌颂,不错不错。”

  说罢,他取下包袱,从中取出竹简、毛笔、砚台、墨块,却苦于没有水来研磨,看见劫匪身上的鲜血还未凝结,心中忽有一计,直接蹲下身,用毛笔蘸取鲜血欲在竹简中写下自己的光辉事迹,却只是在竹简上点了一个点,又忽然停住了。

  此处地处淮南,当下的诸侯王乃是历史上著名的淮南王刘安,刘安崇尚道教,导致淮南深鬼传言很多,若是能将这些民间传言融合其中,只怕会引起更多淮南百姓的共鸣。

  想到此处,他不禁连连点头,灵异小说在古代可是有着一大批死忠粉,比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他在开头写道:“淮南国边境有一山林,山林之中有七个邪魔为祸,杀伤抢掠,无恶不作.......”

  十六日后,元宵节,淮南国都寿春,戌时,天色已全然黑了,今日天气还算不错,白日里是有太阳的,到了晚上万里无云,月亮朗照人间。

  在古代元宵节是个十分大的节日,街市上张灯结彩,各种花灯将整个寿春装扮得格外亮堂,人群拥挤。

  虞初行走在其中,偶尔路过挂有灯谜的地方,会停下脚步看上一看,却是不猜的,灯谜很难,他这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人,只记得自己要写小说,一心扑在小说上了,对于其他倒没怎么学,觉着浪费时间。

  著名文学家鲁迅先生曾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写作上了。”

  高中都还未毕业的他,却要成为小说家鼻祖,他又不是天才,哪敢肆意浪费时间。

  而关于写作,最为重要的就是知识、经历的积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知识的积累,这一点当他知道自己未来将成为小说家鼻祖时,就规定自己每日读书十个时辰,如今他书本的知识已是足够,却的是经历。

  老话说得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去悟。”

  历史上真正的虞初,为了写小说,游历汉朝各国,历经数年才写出了《周说》,一举成名,被后世人尊称为小说家鼻祖。

  而在此时的西方,游吟诗人已经开始流浪,在天地、人世之间寻求文字的真谛。

  所以他也照做,充当汉朝最客观的望客,观望黎民百姓、王公贵族,人生百态,第一站便是淮南国,因为淮南再过几年便会消失,他必须抓紧时间。

  从偏远小镇到淮南国都,他一共路过了十二座城,小镇的朴质和大城的繁华他都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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