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作是一个低微卑贱的工作,但我并不会因此感觉到自卑,这世间绝大多数人都是蝼蚁,谁会比谁高贵?律法中人有良贱之分,世人眼中人分三六九等,可在我看来人不过只有死人与活人两种人而已,死人已经死了,活人终究会死。
人死如烂泥,管你是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死后不过一堆腐肉,一具枯骨。人活一世,也不过就是努力把这日子混得再好一点儿罢了,所以,人有时候争还是要争一下的,争不过便随遇而安吧,这就叫,尽人事,听天命,我一向懂得自我安慰。何况,老余从八宝斋买回来的菜都是我平日里爱吃的,看着一桌子美味佳肴原本一肚子的郁闷瞬间一扫而空,我得空出地方放美食啊,我最会计较利害得失了,这个账我也是算得明白。
后来,我发现其实与李知一起吃饭倒也不坏,他“食不言”,我无须没话找话说。平时我一人吃饭,怕浪费,只能点一样菜,很单调。这次三人吃饭,四菜一汤,我样样素素都能吃到,满足了我的口腹之欲。
吃过饭,李知说道:“乔仵作得去溜狗了。”
我一怔,望一眼外面,太阳落山,天色已暗,其实我也不是一定要去溜狗的,我刚想这样说,看李知凉凉瞥着我,我想起之前拿溜狗当借口的事,只得干笑道:“是。”
老余微微皱眉说:“天都晚了,你一个姑娘家多不安全,今夜我得在衙门里值班,又不能陪你,你还是别去了。”
老余啊老余,你这话太合我心意了。
我连连点头,“是是是。”
李知突然说:“余捕头不用担心,我陪乔仵作走一趟吧。”我怔住,“不用麻烦了吧……”
他已起身,看着我说道:“我正想走一走,消食。”
老余愣了一下,赶紧说:“这样,正好。”
这是又被他安排了?我烦躁的推了推额头,生而为人,想要抗争,真是太难!
我一手牵着大白大黑,一手拎着铲子,李知默默走在后面,与我保持一步之遥的距离,他一路无话,仿佛不存在一般,我慢慢开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心里想着:“昨天那个话本《大尾巴鱼岸上遇险记》结局真不好,人妖殊途,男主与女主终究是没能在一起。不过,人和妖为什么就不能在一起呢?不同物种就不能在一起?谁规定的?定下这规矩的一定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就见不得别人好!”
又想着:“意难平啊意难平,意难平,如何平?不如自己写个话本吧,自己过了瘾,说不定还可以赚点儿外快,何乐而不为?然后我也写个故事,虐一虐别人,不能只有我难受。”
又一想:“这事可不能让老余知道了,他一定会说,‘你吃了那么多饭,难道你就能当厨子了?’老余这人,干啥啥不行,扫兴第一名。不过,写话本得给自己起个笔名吧,叫什么好呢?”
我想的过于投入,都忘了后面有李知这么个人了,回家径直进院,关门时才发现从门口路过的他,我一愣,连忙说:“大人,晚安。”
他静静看我一眼,说:“晚安。”
有一人家上坟,在山林中发现一死尸,吓得赶紧到衙门报案。
我到现场一看,尸体的衣服被人扒光,面目完全被毁,尸身已开始腐坏,尸体上蠕动着密密麻麻蝇蛆,散发着恶臭。我把那蝇蛹连同蛆虫一起放在金属平盘上,我和站在一旁的李知说:“尸体暴露在室外,蝇虫会在短时间内蜂拥而至在尸体上产卵,卵会在一日之内孵化成蛆虫,接着它们以尸体为食,约过五日蛆虫便会变成蝇虫,破蛹而出,蝇虫又会在尸体上产卵,以此类推,周而复始,直到啃食完尸肉。我刚才查验,这个尸体虽然腐败严重,但尚有皮肉,而且我发现这些蝇蛹颜色较浅,我猜测这些蛆虫只化出了一次蝇虫,尸体上的蛆虫虽然胖硕,但体长尚短,生长不会超过两日。产卵不计,孵卵一日,啃尸五日,化蛹四日,第二轮生长至多两日,我算一算死者至今已死亡十二日左右。”
我来到尸体头部,将整颗头骨抱在手中,“颧骨很高,应为方脸。”
我小心检查死者的双手,手掌腐烂严重,仍留下了两个完好的手指,我拿过来一小罐朱砂墨,用毛刷轻轻在尸体指尖刷拭,再用薄薄的宣纸拓下,我将拓本小心翼翼的贴在仵作格录中的“指印”一页。我说:“死者手掌虽然腐烂,但左手手背有一处并不是腐烂或者被蝇虫啃食造成的,应该是被人挖去了一块皮肉。”
我又用耙子拨开腐肉,直到死者的骨盆清晰可见,我仔细观察说道:“这是个男子,年纪约在三十五岁左右。”随后我又扒开死者的四肢骨骼,我说:“左腿有骨折的旧伤。足部关节磨损严重,必定是有步行的习惯。”
李知点点头,说道:“凶手把死者的衣服扒掉,脸面毁掉,很可能是害怕有人会认出死者的身份。”他转头对老余说:“去查一查,方脸,左腿有骨折旧伤,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的男子,他左手手背可能是有胎记或者有特别之处容易让人能识别其身份,失踪了大约十二天左右。”
“是。”老余连忙一溜烟的跑了。
我说:“凶手应是一刀捅在死者的腹部,又用石块砸毁了他的面容,死者流血过多死亡,可是从发现尸体的这个地方来看,这里的血量完全不够,应该不是凶杀的第一现场。”
我用镊子夹起一根细小的草叶,说道:“我在死者头发里发现了这种草叶。”李知凑近仔细观瞧,我道:“这种草喜阳,只长于阳光充足的地方,这个地方却是在山阴处,长年不见阳光,我看了一下这周围并没有这种草。而且,近来天气闷热,无风,这草叶怎么会夹在死者的头发里呢?或许有这种草生长的地方才是案发现场。”
李知说道:“乔仵作,你把这种草的样子画出来。”
“好的。”
我拿出纸和炭笔,凭着记忆画了一个大概的样子,然后递给李知。
他将画交给衙差小王,吩咐道:“去这座山的阳面找一下,看看有没有这种草。”
“是。”衙差小王领命而去。
做完这些,我用衣袖擦擦额角的汗珠,说道:“目前查到的就这些,等把尸体搬回去,我再看看会不会有其它发现。”
我开始收拾工具,有衙差收拾尸体的事,李知看着我,说:“乔仵作,你应该找个助手,哪怕只是帮忙递个工具,做个记录也好。”
我说:“大人,我也不是没想过,只是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儿。”
李知问:“乔仵作干这个活儿难道是因为愿意?”
我觉得他问这个问题好笑,没忍住就真的笑了出来,他看着我,脸上一僵,我于是慢慢收敛了笑意,说道:“若能选择,我愿意是个男子,可以战场杀敌,建功立业。若不能让我选择性别,我愿意是个小家碧玉,有双亲呵护,有兄长疼爱。可是我没有这样的选择机会。我是个孤儿,乞讨为生,若不是跟着师父当这个仵作,我大概就会被拐子卖进青楼沦为娼妓,或者卖给什么人家当奴婢。仵作身份虽低贱,但在我看来,总要好过强颜欢笑,被万人糟践的娼妓,总要好过如牛马货物一般任由主人使唤、处置的奴婢。仵作虽被人厌弃,但同时人们也害怕仵作,我宁愿被人怕,也不愿被人欺。我当这个仵作,不是我愿意,只是下下选中的优选罢了。”
我想到与他推心置腹的说这些我也是挺可笑的,他那样出身高贵的人,可以谈抱负,谈追求,谈野心,而像我这样的人,谈活着,都已经拼尽了全力,我不由得又笑了笑,背起仵作的工具箱,转身随着抬着尸体的衙差们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