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巷口,拳头冲着狗二媳妇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你再容我们些时日吧!等我男人病好了,我们一定把钱还上!”
“病好?就他那样子,好不了了!你家还不上钱,那就还人!狗二那小子人模狗样的,娶得婆娘还挺标致,我看你,不如就跟了我!保管比那病怏怏的小子强!”拳头一脸不怀好意的笑,说着便要上手。
“不!不要!你要干什么?你别过来!”狗二媳妇儿连连后退。
“你喊吧!你看街上这么多人,谁敢救你!你男人欠条上写得明明白白,告官我都不怕!要是还不上钱,最后还不是把你卖了!卖青楼还不如卖给大爷我!我现在可是给你指了条明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过来吧!”说着就把人往怀里搂。
街上的人开始都在看热闹,这时也都开始同情狗二媳妇儿。可无奈,论理,人家有欠条,论武,没人打得过拳头!
突然一名白衣少侠出手,一拳打得拳头跌坐在地。拳头起身还手,又被少侠一剑架在脖子上。
“你等着,老子叫人来收拾你!”说着,拳头落荒而逃。
一出戏落幕,另一出正要上场。
牛角巷,陈思和“拳头”已埋伏妥当。
“你说这戏动静够大了吧?”
“我探过了,从东头的面馆儿,到西头的胭脂铺,都知道了。”
云飞满意地笑。
“强抢民女这种事,我看你做起来得心应手,很有经验啊!”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吗?”
“我看那些话你说起来,倒是顺口,句句发自肺腑,不像是生手啊?”
“天地良心啊!今天绝对第一次啊!”
陈思见他一脸紧张,不禁噗嗤一笑。
云飞知被作弄,正要回嘴,突然听见有人来了,赶紧躺好,作“尸体”状。
只见一个人,慢慢走到了拳头尸体的地方附近,用一根竹杖,在一堆杂物里,翻挑查探。
“别动。”陈思的剑已经架上他的后颈。
那人顿觉脖子冰凉,闻言立刻不动:“少侠饶命!”
“深夜至此,在找何物?”
“并非寻物,找一个人。”
“你倒是坦白,转过身来,让我看看你这贼人的面目。”
那人身子哆嗦,缓缓转身,就快转至正脸,突然扬手一把粉末,迷了陈思的眼睛,便要逃跑。
在一旁挺尸的云飞自暗处打出两颗石子,那人膝盖一曲,跪倒在地。
陈思挥散了粉末,不是迷香,竟是香灰!
“你是何人?”陈思愤愤,眼睛仍有些疼痛,“居然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
那人此时心知跑不掉了,连连磕头:“少侠饶命!少侠饶命!”
“说,你为何杀人?”
“杀人?杀什么人?不过是一把香灰,不致命啊!”
云飞此时却已看清了来人。那人打扮褴褛,双目皆是白瞳。
“你看不见?”
“张瞎子这双眼已经瞎了三十年咯!”
“你来这找什么?”
“有人拿了银子给我,让我来这牛角巷找一找,看看有没有人躺在里面睡觉。其他的小的一概不知啊。”
“给银子的是什么人?”
“少侠这不是开玩笑嘛,我一个瞎子哪里知道?”
“那你看完后怎么通知他?”
“他说,要是找到了,不要吵醒他,就到巷口把这包香灰洒了,他自会知道。”
“你就拿来撒我了?”
“少侠拿要命的家伙架在我脖子上,小的也是一时情急,保命要紧啊!”
那人必然是潜伏在巷口附近,现下张瞎子许久未出去,他肯定已经知道不对劲了。这下他们打草惊蛇了。这幕后之人真是狡诈,疑心守株待兔,还特意找个瞎子做马前卒。
“这下线索真的断了!”陈思恼怒。
“张瞎子,你先起来吧。”云飞让那瞎子起身,“你说,这香灰是那个人给你的?”
“正是,正是。”张瞎子急忙撇清,“作案工具”是别人给的,好像能减轻一点罪名。
“包香灰的纸给我看一下。”
张瞎子忙从怀里掏出一张四四方方的黄皮纸。
“纸张可有什么特别?”陈思忙问。
“并无,最寻常的黄皮纸。包子铺、药铺、杂货铺,随处可见。”
陈思又一阵失望。
“别急,”说着云飞拿着黄皮纸到鼻子下一闻,眼神突然亮了,“你闻闻。”
“这是……仙子醉!”这个味道云飞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而陈思今早才喝过,自也不会忘:“你不是说你那两瓶是孤品?”
“确是。这个味道准确说不是仙子醉,而是仙子醉的酒曲。所以这个味道,只有一个地方会有——杜康酒坊。”
“你是说——那个已经倒闭的酒坊?”
“正是。说起来倒闭的酒坊,藏人倒是不错。”
杜康酒坊,已经倒闭两年了。因其位于深巷中,市口不佳,至今还没找到下家续租。那招牌早已蒙尘,歪歪得挂在门头。
“看来酒香也怕巷子深啊!”陈思看着那招牌感叹。
他俩推开半掩着的门,酒坊中央一口大井,周围堆着不少空酒缸,这么多年了,隐隐还有酒香,当真是个不错的酒坊,货真价实。可惜了!
突然,两个灯笼亮起了火光。
“二位终于来了。”只见前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个人,紫衣,束发,发丝隐约见白。
“你知道我们要来。”
“不确定,但是你们来了,我很高兴。”
“多谢夸奖!”云飞心道原来张瞎子找人是假,他真正的作用是亮出那种纸,给我们带路。
“东西交出来吧!”这人果然是冲着东西来的,为了那个东西,竟不惜杀人!
“真是贼喊捉贼!我还没问你为何杀人!居然还污蔑我们偷东西!”陈思说着已亮出了手中剑。
那紫衣人手中乌剑一挥,院内酒坛,尽数飞起,碎成两半,坛底半截完好,坛口半截碎成齑粉!
“千堆雪,灰飞灭,你是无解剑任平生?”陈思没想到,居然会遇上这种高手。
“有些见识。”
“打得过吗?”云飞低声问陈思。
“没有把握。试试看吧。你找个地方躲起来。”说着陈思的剑已出鞘。
只见两人亮出剑身,一柄剑乌黑、一柄剑莹白。白剑进攻,黑剑迂回,白剑猛烈,黑剑避让,十几回后合,白剑突然一个猛攻,黑剑却蜻蜓点水避过,下一瞬,黑剑已将白剑挑落在地。
“不打了,不打了。”云飞急忙出来打圆场。
“年轻人,身法不错,急躁了些。你不是我的对手,东西交出来吧。饶你们不死!”
“先生还没说是什么东西?”云飞高声问道。
“暗格里的东西!”
“我道是什么东西。我这就给你。”云飞道,“不对啊,先生武艺高强,拿了东西又杀人怎么办?你得让我朋友先走,我才能把东西给你。”
“我不走,要死一起死。”陈思不肯。
“倒是有几分骨气,你有资格谈条件吗?”
“我们虽打不过先生,但是把东西毁了的能耐还是有的。这东西又好看又金贵,我若不小心,把它碎作两半,先生可还能用?”
“你敢!”任平生见他将那东西特征说的准确,心道那东西果然在他手上。
云飞再朝陈思道,“你先走,我自有办法溜。相信我。”他看着陈思,眼神炯炯。陈思熟悉这种眼神,只是任平生武功颇高,他心里忍不住担心。他遂向任平生道:“先生若不放我朋友一条生路,那只好鱼死网破了。”
“好,你,可以走了。”
“快走!”他冲陈思做了一个口型。
陈思拗不过他,虽十分不情愿,却也只好先行离去。
“人已经走了,东西在哪?”
“不急,任前辈武功高强,我那朋友还未跑远呢。现在把东西给你,你再追上去怎么办?”
“你倒谨慎!”
“不过贪生罢了。任前辈不妨与我把酒言欢,等上一炷香的时间,待我那朋友走远,我即可将先生要的东西奉上。前辈那么多年都等了,也不差这一炷香吧。”云飞见他并不反对,又道,“其实我着实好奇,我看前辈仙风道骨,怎会对这凡俗之物如此穷追不舍?”
“非你之物,无需多问。年轻人,知道的越少,越安全。”
“哈哈,前辈不知,我这人有个毛病,你若非要说给我听,我还兴许还不想知道,如今你不让我知道,我却实在好奇,好奇我若万一手一抖,将这红白之物磕着碰着……”
“你只需知道,那本就是我……我主人之物,我现在不过取回。”
“你主人又是哪位?你说这是他的东西,可有凭证?”
“你没有必要知道。”
云飞心道,从刘进留书来看,那玉牌确似是替人保管,若真是替这任平生的主人保管,正好物归原主。
“前辈你可是秋奇国人?”
“天下皆知。”
“前辈见多识广,可知‘追魂’?”
“追魂?你怎么知道追魂?追魂也在你手上?”
任平生这么问,也就是说,追魂并不在他或他主人的手上。呵呵,原来是个坑骗的!
“前辈莫激动,晚辈不过是对兵器感兴趣,随口问问。”
“时间不短了,你可以把东西交出来了吧?”
“自然,自然!前辈言而有信,晚辈亦当如此!”
云飞自袖间丢出一物,任平生纵身便去抢。抢到手中一看,竟是一个红白相间的瓷酒壶!不是暗格中的仙子醉又是何物?
“没想到任前辈也酷爱仙子醉啊!真是同好啊,同好!”
“竖子!竟敢戏耍于我?!”
“前辈何出此言?暗格之物,好看又金贵,一摔就碎,可不就是这酒瓶子吗?”
“你!你!!”任平生恼羞成怒,将酒壶重重往地上一砸!
大成赌坊。
“只见那瓶身碎裂,任平生眼前顿时浓烟滚滚,待他再看清时,小爷我哪里还有踪影?”云飞此时说得绘声绘色,比那说书人也不差。
“所以你一阵迷烟就搞定了秋奇一品高手?”陈思问。
“一般的迷烟当然不行,那可是我独门秘方,超强迷烟,半柱香都散不掉,而且我还加了料。”
“什么料?”
“精粹巴豆粉!我特别提炼过的,药效是一般的巴豆百倍。只要吸进去那么一丁点儿,哪怕你是绝世高手,也顶不住肚内翻江倒海,继而下盘不稳,无法聚力。反正他这一两天大概无法运气了。”
“哈哈哈!巴豆!你居然给任平生用了巴豆!!”陈思捧腹大笑,“佩服佩服,云飞兄用毒之术果然鬼斧神工!我当日真是慧眼识珠!”
“过奖,过奖!”
“所以我跟他打架的时候,你躲在后面是在配毒?”
“正是,不过主要还是怕死!你们两个高手对决,刀剑无眼,万一没收住,伤到我怎么办?”
双方对决,低估了对手,是很致命的。此时,任平生正蹲在茅厕,恨得牙痒痒!想他一生大风大浪,绝世高手都不放在眼里,今日居然在这阴沟翻了船!待下次再遇着这小子,定叫他粉身碎骨!
云飞告知金老板,拳头之死,牵扯到了任平生这种高手,必须徐徐图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眼下,他和陈思还是走为上计。
“听任平生之言,他背后还有主人,什么样的人,才是让这样一等一的高手,甘心效力?”
“这样看来,传言非虚。”陈思道,“传言无解剑任平生,已暗中投归秋奇太子门下。”
“皇家?兴许他觉得江湖混到头了,想转战朝廷,混个一官半职?”
“想要加官进爵,太子可不是最好的选择。你有所不知,秋奇太子生母袁皇后已经亡故,现任皇后乃是袁氏的妹妹小袁氏,小袁氏又育有一子,就是秋奇国内的三皇子萧鄂,朝中势力其实大半已倒向三皇子,所以太子之位其实并不稳固。且秋奇太子萧彬,几年前不顾皇帝的反对娶了一位太子妃,这位太子妃容貌出众,但却是平民出身。大家本都以为太子大婚,必然要找一位重臣之女,或者世家之女作太子妃,谁都都没想到,他最后竟力排众议,娶了一个平民女子。”
“这秋奇太子到是挺有个性的!看来任平生若想要谋求朝廷俸禄,确实不如投靠三皇子。那任平生又是为何投效太子的?”
“有传闻说任平生是这位太子妃的舅舅,但他并不在太子妃娘家的族谱上,可能是个私生子。”
“哈哈,陈思,这等皇室秘辛,你是如何知道的?他是太子的大舅爷?那倒是说得通了!”
“也只是传闻,并不确切。不过就算是真的,一个江湖中人,就算是一等一的高手,若和手握实权的将军大臣比起来,确实也不算什么。”
“也许这秋奇太子觉得,再笼络权臣也比不上三皇子呢?毕竟人家有个现任皇后的老妈。反其道行之,娶个平民,正好笼络下天下寒门。不过寒门分散,笼络起来并不如世家之权来的快,这太子之位还真是有点悬。”
“也不尽然。秋奇第一大权臣,非袁承莫属,他既是萧鄂的舅舅,也是萧彬的舅舅,而他这么多年,并没有明确立场。但是朝内重臣不少都已经站在萧鄂那边,袁承不表态,其实也就是一种表态。他还是支持萧彬多些。”
“有趣,有趣!——撑起这太子位的,岂不是两个舅舅?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云飞从怀中掏出那玉牌,“这玉牌究竟有何稀奇,秋奇国皇室都要来抢?刘进的信上说,看到追魂,就可以把这玉牌交出去,那么,这两样东西应该归属一人。”他突然想到另一件事,“适才我探过口风,任平生知道‘追魂’,而且听上去,他也想要追魂。我想我们应该顺着追魂这条线索追查。只是天下之大,不知要从何查起。”
“秋奇。”陈思道,“追魂乃秋奇兵刃,不如去秋奇看看。”
陈思、云飞决定了行程后便与金老板告别,特意交代与他二人会面之事不要张扬,任平生还在附近,以他之前行事的狠辣风格,少不得要对金老板动手。金老板再三感谢,得知二人要前往秋奇,还特意送了两匹快马。二人快马加鞭,向西边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