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小姐和仆人
车轮转动,在不太平整的石板路路面上发出磕碰声。
这是一支规模很小的商队,由屈指可数的几辆马车再配上寥寥十几名人员所组成。这些人有的是佣兵,有的是车夫,有的则是随行的旅人。
其中一个坐在马车上的随行旅人,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孩。
“哦哦,这么说,您果然是阿泽利亚家的丁香大小姐了?”
坐在车夫身边的一个年轻男人一脸兴奋地说道,他有着一身体面的装束,似乎是这支商队的头领。此刻他正回过头,和坐在货车后面的漂亮女孩攀谈。
“是的。”丁香回答说。
“哎呀,我一直就觉得您一定是位有身份的贵族,”商队头领说道,“也亏您从跟着我们开始,就一直藏了那么久呢。”
“是的,请原谅我的无礼,”丁香解释道,“之前我并不知你们是敌是友,为了自己的安全才无奈隐瞒。感谢您的善良,愿意收留我们让我们同行。”
“千万不要这样说啊,大小姐。”说到这里,商队头领转头看了看在马车稍后一点的地方,正骑着一匹马的东方少年,“现在西海岸这么乱,到处都是盗贼,结伴同行总能多一分安全。”
丁香点了点头,说:“这里的确和我几年前离开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不过等铃兰公主……哦,不对,我们现在应该叫她女皇陛下啦。等女皇陛下回来,一切就会好起来的。”商队头领笑眯眯地说,“听说陛下的军队已经到达新港了,过不了多久就会抵达纳西索斯。等陛下赶走那些可恶的祭司们,我们就能回到以前的生活啦。”
丁香没有像这个商人一样感到轻松,相反她听到铃兰的名字,面色变得沉重起来。她低下头说:“这些天,大家都在谈论铃兰陛下的事情呢。”
“那是当然,”商队头领马上接过话说,“这可是和我们息息相关的大事了。不止是我们商人,所有的工匠、农民、还有很多士兵,大家都在期盼着女皇陛下的归来。”
丁香又稍稍沉默了一会儿,再开口说:“那你们了解铃兰陛下吗?”
“了解呀,”商队头领又回答道,“这一年里到处都在传扬她的事迹。她一个人在东方组建了一支大军,打败了异教徒。后来又带着大军凯旋回国,一路收复了南水公国、千镇王国……”
商队头领兴奋地说着这些的时候,丁香却显得心不在焉的样子,根本没有听进去。
“那么你们就相信,铃兰陛下回来之后,大家一定会过得更好吗?”
“肯定会过得更好,”这是商队头领连续第三次这样回答,“从以前,她就是我们纳西索斯人最喜欢的公主了。”
丁香没有再说话了,她坐在马车后面,抬头凝望起了天空。
就在丁香走神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危险,快趴下!”一个车夫大喊道。
在经过一片小树林的时候,长年行商的车夫和佣兵们首先察觉到了不对劲,但显然已经晚了。火枪的开火声与箭支的破空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转眼间好几个人倒了下去。
丁香听到车夫警告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在这一瞬间,她被人从身后抱住,一下从马车上拽了下来。
几乎出于本能,丁香抬起手肘,全力往后面一撞。
“哇啊!”传来的却是芦苇的惨叫声。
丁香以为那是袭击她的敌人,没想到是自己的随从芦苇。
两人一起从马车边缘摔下来,跌坐在地上。也就在这一瞬间,子弹和箭支飞了过来,正好掠过他们的头顶。如果不是芦苇拖她下车,丁香已经被射中了。
“喂,混蛋,你别伤了那个女孩,那是我要的东西!”
“别挡路,白痴,不然我下一箭就会射你屁股上!”
那些袭击者们的位置并不远,连他们的对话都可以听见。
芦苇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对丁香说:“大小姐,您应该先向我道歉。”
“对不起,芦苇。”丁香倒是爽快地道歉了。
接着两人再借着马车的掩护,把周围的情况都观察了一遍。
“应该是盗贼,人数比我们多很多。”芦苇说。
“你是说我们会输吗?”丁香马上问。
“不一定。”芦苇回答。
虽然丁香和芦苇所在的是一个小型商队,但成员们有着丰富的行商经验。众人迅速控制惊慌失措的马匹,同时移动这些装满货物的车辆。不到两分钟时间,一个用货车围起来的简单的环形防御工事就建立起来,刚才受伤倒地的同伴们也被护在这个工事里。
在马车和货物的保护下,盗贼的弓箭和火枪暂时失去了作用。
这样一来,商队就有了和盗贼谈判的资本。
“朋友,我……我是纳西索斯的切斯塔,你们是哪里的人?”刚才和丁香聊得正欢的商队头领大声喊道,相比起那些车夫和佣兵来说他的确是有点年轻,面对这番场景不由得紧张得有些说不出话。
“这不重要,快快投降,把你们的货物都叫出来,不然你们就会死在这里。”盗贼一方一个声音回应道。
“我,我,我……”商队头领陷入了惊慌之中,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答。
佣兵们不等雇主下令,便开始了反击,他们用火枪从货车的上方或者缝隙间朝外射击。丁香也站了起来,她拿出一直带在身边防身的手枪,准备加入战斗。
但盗贼的人数太多了,他们迅速分散,很快就把商队团团包围起来。
这种行动力完全不像盗贼,反而像经过训练的军队。
“完了。”刚才还抱着乐观态度的芦苇,看到这个阵势马上就说,“我们要输。”
虽然商队头领很年轻,但是他也看出来了。
“投降,投降,我们投降!”
不等盗贼们包围圈形成,商队头领就大声喊道。
人数不多的雇佣兵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们没有听从雇主的命令,还不肯放下武器投降。
“停下,右路的人让开,放他们走,我们不要人只要货。”盗贼这边一个声音指挥道。
正在包围商队的一路盗贼停了下来,按照命令给商队留出了一个缺口。一瞬间,许多佣兵、车夫争先恐后地跳出了货车组成的防御工事,涌向这个缺口夺路而逃。
丁香也正要起身跟随他们,却被芦苇一把拉住,又躲回到货车后面。
一瞬间,枪声四起,外面响起了一片惨叫声。
刚刚逃出去的佣兵和车夫,在盗贼们的射击下倒下了一大片,仅仅一小半人,趁着盗贼射击的间隙得以逃脱。
现在,虽然商队的防御工事还在,守卫的人却远远不够了。
“别打了,我们投降,投降了。”商队头领还在那里叫喊着。
终于,剩下的佣兵们都放下了武器。
“大小姐,我们怎么办?”芦苇马上问。
“投降。”丁香果断回答。
盗贼们一窝蜂似地上来,一部分人收缴佣兵放下的武器,另一部分人三两人一组,搬运起了车上的货物。除了涌上来的人,外围还有不少盗贼在那里放哨。
“天呐,快看看,这是烟草耶。”
“这可是从新大陆运来的值钱货,最近几年都没搞到过了。”
“真没想到,收手之前的最后一次,还能遇到这样的好事。”
“哎呀呀,等女皇陛下回来纳西索斯之后,我们可就不能再干这行,也没机会发这样的财喽。”
“而且这次的商队里还有一个女人呀,我几年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货色了。”
盗贼们一边搬运货物,一边自顾自地谈笑着。他们的话倒是被丁香听得清清楚楚,丁香发现,自己已经是盗贼们眼中的“货物”之一。
一个看上去打扮有些精致的盗贼走了过来,他站在丁香面前,眯起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然后说:“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贵族?”
这个声音就是刚才在指挥盗贼的那个,他然是这群盗贼的头领。
“丁香,阿泽利亚。”丁香抬起头,语气平静地回答。
盗贼头领似乎被丁香的冷静给微微惊到了,不过片刻之后,他皱了皱眉头,露出了一脸不屑的神情。
“呵呵,阿泽利亚呀,不是已经完蛋了嘛……我还以为是什么值钱货呢,没想到是个连赎金都换不到的可怜虫。”
说完,他就就转过身不再理会丁香了。
丁香用力咬了咬牙,什么都没说。
这时,另一个盗贼走了上来,这是个看上去又邋遢又瘦的男人,他先是不怀好意地打量了一下丁香,然后再转身喊住了正准备离开的盗贼头领。
“老大,她归我了怎么样?”
“随便你。”盗贼头领漠不关心地回答道。
听到头领的回答,这个邋遢盗贼立马喜出望外,放下武器张开双手便向丁香走来。不用等他说什么,光是看他迫不及待的眼神,就是到丁香接下来的待遇。
“啧。”
丁香砸了砸嘴,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枪,对着他扣动了扳机。一声巨响后,那个盗贼整个胸腔都炸开了花。
芦苇做出了伸手上前的动作,他似乎是想阻止大小姐开枪的,但是慢了一步。
这一下骚乱惊动了所有的盗贼,除了正看守他们的盗贼以外,那些原本在搬东西的盗贼们,也都拿着武器围了上来。
下一瞬间,丁香和芦苇就一起被盗贼们按在了地上。
盗贼头领先是看了看丁香,再看了看芦苇,最后看了看自己同伴的尸体,然后说:“算了,反正最后一笔生意了,等货搬完了就把他们埋了吧。”
此刻的丁香被盗贼粗野地用手揪着头发按在地上,她的脸和泥巴揉在了一起,已经毫无刚才镇定的模样。
她连按住她的盗贼长什么样都看不见,视线里只有和自己一样狼狈的芦苇。
就在这时,芦苇却张开沾满泥巴的嘴,说:“大小姐,有人来了。”
果然,几秒钟之后,就传来了盗贼的喊声。
“老大,有人来了,有人来了!”
“什么人?”盗贼头领高声问道。
“不知道,大概几十个人,都是骑兵,还有马车!他们速度很快,马上就要到了。”
盗贼头领先是露出些许动摇,但很快又说:“大家不要慌,拿好武器,来的不一定是敌人。”
话音刚落,盗贼所说的人就出现了。
队伍最前面的是一队正在全速前进的骑手,马背上的人,大半是身穿精致铠甲的佣兵,小半是身穿长袍的身份不明人。骑手后面的是一共四辆马车,其中三辆装载着用篷布遮住的不明货物,还有一辆则像是某位大人物所专用乘坐的马车,车身上绘有精致的图案。
“让开道路!”盗贼头领马上下令道。
刚刚还在路上放哨的盗贼们纷纷后退散开,为前来的队伍让开道路。
盗贼们并不惊慌。
对盗贼们来讲,此刻的景象在近两年的西海岸地区太常见了。路过的人大都不会对遭遇袭击的商队施以援手,因为这样做不会有任何好处。
然而,这一支队伍,在商队和盗贼面前停了下来。
“水,水银湖佣兵团?”盗贼头领看着这些骑兵们身上的徽章,露出吃惊的表情。但是他部下的其他盗贼却面面相觑,并不明白他们的老大在紧张什么。
水银湖佣兵团,虽然战场上的表现不如红衣兵团这样名声显赫的同行,但他们的势力涉及帝国领内等多个地区,他们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上也是颇有名气。
这擅长的领域,就是护卫重要人物,或者执行一些秘密任务。
显然,这些佣兵身后的那辆豪华马车里,坐着一位不得了的人。
“哎呀呀,这可赶上了一场好戏。”
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马车中传了出来,虽然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话音刚落,马车车门便被打开了,声音的主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这是一名大约三十来岁的女性,有着绚丽的金发,精致的脸庞,丰满的身段,雪白的肌肤。下车时,她提着自己的裙摆,裙摆上的花纹图案典雅美观,但是和本人的美丽一比就显得黯然失色。
这样的美貌,几乎没有男人不为之一震。
商队的人几乎都看呆了,一瞬间忘记自己已经成了俘虏。
盗贼们也几乎都看呆了,连原本控制着丁香和芦苇的两个盗贼,都在不知不觉中放松了力量。
芦苇也呆呆地看了她好一会儿。
甚至连丁香也是。
不过除了美丽的容貌之外,这个女子的另一个地方吸引了丁香的注意。
在她下车的时候,并没有仆人上来搀扶她。
她下车的时候是自己下来的,并没有仆人来牵着她,或者说,周围除了佣兵和身份不明的骑手以外,根本没看到像是仆从身份的人。
她不是贵族,但如果不是贵族的话,又怎么可能坐上这么豪华的马车,怎么可能使唤著名的水银湖佣兵团呢?
丁香正在找的答案马上就有了。
“什么嘛,原来是一群强盗呀?”那个美丽的女子露出轻蔑的笑意,说道,“明明都是正值壮年的男人,却在做这样低劣的勾当。”
“哼,”盗贼头领冷笑了一下,“我知道您一定是位了不起的人物,但这件事和您并没有关系,还请不要自惹麻烦……”
“既然被我遇到了,那就已经是我的麻烦了。”这个女子继续说,“怎么了,难道要你们和我冬语剧团动手吗?”
“冬……语剧团?”盗贼头领显然又吃了一惊。
冬语剧团。
丁香知道这个名字,在罗萨雷斯岛的时候她就去大剧院里看过这个剧团的演出。他们虽然是近一两年才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但却凭借着出演铃兰女皇相关的题材故事获得了巨大的名气。民间传言剧团身后有着巨大的利利安背景,其主人与利利弗罗瑞家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和已经失势的阿泽利亚家不同,这绝不是区区盗贼所能得罪得起的大势力。
“哎呀呀,”突然间,这个女子看到了丁香,好像是看到了熟识已久的故人一样,笑眯眯地走了过来,“这个不是阿泽利亚家的大小姐嘛。”
说完,她站在丁香面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虽然语气上听起来有些轻松轻浮,但她的礼节却非常标准,行礼的动作也异常优雅,比起一般的贵族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丁香这个时候还在被盗贼按在地上,无法回应女子的问候。
这个女子将视线移到盗贼身上,说:“可以放开他们吗?”
“放开他们。”女子话音刚落,盗贼头领就命令道。
因为拐杖在刚才的冲突中丢在了一边,丁香在芦苇的搀扶下才站了起来。不但如此,芦苇还主动替她擦拭去脸上的泥土。丁香则同样以恭敬的态度向女子行礼。
“不必如此客气,阿泽利亚的大小姐,”女子回应道,“在下只是一介平民,而您是女皇陛下最亲密的朋友,切不可接受您的回礼,小人只是希望您以后能多多帮助在下的生意~”
在说“女皇陛下最亲密的朋友”几个字时,女子特意加重了语气,让在场的所有人听见。
果然,这一发言让盗贼们全部呆立在原地。
盗贼头领做了个手势,然后众位部下便往后退去,他们甚至纷纷放下已到手的货物,退向远处。
“原来是女皇陛下的朋友,刚才得罪了。”盗贼头领说道。
道理很简单,对于区区盗贼来说,冬语剧团就已经是得罪不起的势力,更何况女皇。
于是,从这名女子出场再到现在,仅仅几句话的工夫,一场生死冲突便得到了化解。
不久后,盗贼全部离去。
等到最后一个盗贼消失在视野里,丁香便整理了一下自己凌乱的头发和衣服,上前对刚才搭救她的女子说:“女士,可否告诉我您的姓名?等我回到阿泽利亚,会给予您丰厚的报酬,阿泽利亚家绝不会欠平民的人情。”
女子微微一笑,说:“小人名叫蒲公英,是冬语剧团的主人。”
刚刚还对对方抱有尊重的丁香,现在却愣住了。
蒲公英这个名字她早就听过,那曾是全帝国甚至全大陆最著名的舞伎的名字。但是舞伎这个职业并不光彩,传言她们出入各个交际场,依靠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依靠欺骗他人的情感,来换取荣华富贵。
这正是丁香最不齿的一类人,本质与刚才那些盗贼无异。
“不过报酬就不必了,”蒲公英话锋一转,“我也是受人之托才来找大小姐您的,驱赶盗贼不过是举手之劳。”
丁香稍稍后退了半步,刚才还在脸上的友好态度已经全部消失,她警惕地问:“受人之托?是利利弗罗瑞家?还是纳西索斯教会?”
蒲公英回答:“一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已。”
正当丁香满脸狐疑的时候,蒲公英上前一步,将一个信封递给了丁香。看到这个信封上的字,丁香整个人都怔在了那里,连信都忘记接过来。
芦苇替她接过信,然后放在她的手里。
信封之上,有一行丁香熟悉的笔迹:
致我挚爱的女儿——丁香
不过丁香没有急着拆信,回过神来的她抬起头,用更加警觉的语气问:“蒲公英,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我父亲会把信交给你?”
“大小姐您还不知道吧,我曾经也勉强算是阿泽利亚家的人,当年伯爵大人对我也是情深义重呢。”蒲公英受到质问,反而把嘴角翘得更高了,语气更是像在故意挑衅丁香。
“胡说!我父亲怎么可能和一个舞伎有染!”听到蒲公英的话,丁香一改之前的镇定,神色变得激动起来,“芦苇,把这个侮辱伯爵的女人抓起来。”
虽然听到丁香的命令,芦苇却没有行动,他反而拦在丁香面前,向蒲公英道歉道:“抱歉,蒲公英女士,请您理解我们大小姐的心情。”
“哦?”蒲公英把目光移到芦苇身上,细细地打量起这个少年来。
在这样的打量下,芦苇觉得自己浑身不自在,脸颊也不知不觉红了起来。毕竟站在他面前与他对视的,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美的女人。
不过芦苇还是清了清嗓子,厉声说:“但是也请蒲公英女士,向我们大小姐道歉,是您先挑衅我们大小姐的。”
听到这句话,笑了起来,她转过身向丁香低头说:“丁香大小姐,是小人不识礼数,抱歉了。”
丁香继续盯着蒲公英,眼神里的敌意丝毫没有减弱。
“大小姐,小女子有一个提议。”蒲公英并不在乎丁香眼中的敌意,反而说,“请问在下能否和您结伴同行?”
丁香没有说话。
芦苇却上前来说:“当然可以,谢谢您,女士。”
天平堡,地牢。
外面的阳光虽然猛烈,但这里反而透着一丝彻骨的阴凉。
银杉也不清楚自己是第几次来这里了,他身为瑞文骑士团大团长,最近却总在繁忙军务之中总抽出时间,来地牢里见这个男人——阿泽利亚伯爵,木犀。
银杉站在牢房前,他穿着全套瑞文骑士的铠甲,披着绘有八角星图案的遗迹教罩袍,手里拿着名为“审判”的钉头锤——那既是身经百战的武器,也是瑞文骑士团大团长的象征。
而在他旁边的小桌上,放着另一把武器。
那是一把双手大剑。这把大剑看上去已经有一些年份了,不过被保养得很好,从剑柄往剑尖逐渐收窄的剑身依旧透着冰冷凝重的气息。在剑柄上,刻着上古文字“力量”。
这是阿泽利亚伯爵木犀的武器,和木犀本人一样闻名。第二次帝国战争的冬季战役中,纳西索斯军主力和克洛瓦骑兵在康尼河惨败,当时的阿泽利亚伯爵木犀集结民兵,依托阿泽利亚城堡顶住了北国大军的多日进攻,一直坚持到利利安援军到来。后人们提起这场战役,总会说起木犀伯爵那如山般伟岸的身躯,说起他在城墙上挥舞着双手大剑,带领众人浴血奋战的样子。
几年前,在纳西索斯的骑士竞技大会上,木犀也是手持这柄大剑,一路披荆斩棘,战胜了包括季军银杉在内的各个参赛者。虽然最终屈居亚军,但与千镇骑士罂粟那场惊天动地的决赛战,至今仍是纳西索斯人的饭后谈资。
然而,这样一位战士,如今只是一副憔悴不堪的样子,带着手镣脚镣,静静地站在银杉对面。
“大祭司梧桐已经下命令,处决天平堡里所有的罪犯。”银杉说。
“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木犀回答。
“但是,我会再给你一次机会,”银杉说,“如果你能回心转意,加入我们的话,我一定会去说服大祭司,为你争取一条生路,也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接着,两个人沉默了。
银杉沉默,是希望给木犀时间考虑。
木犀沉默,是他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再回答。
“好吧。”最后,银杉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卫兵,把他的镣铐解开。”
卫兵们走上前来,用钥匙打开了木犀的手脚镣铐。
“作为昔日的挚友,我会给你一个体面的死亡方式。”银杉说着,把一旁的双手大剑拿起来,递到了木犀的手里。
木犀拄着自己的大剑站在那里,破旧的囚衣下,是一副巨大骨架,和与之不相称的削瘦身形。即便如此,当他握住大剑的时候,仿佛还是能看到当初屹立在阿泽利亚城墙上的那个身姿。
银杉举起握钉头锤,摆出了准备进攻的架势。
然而木犀仍然站在那里,他既没有摆出进攻架势,也没有进行防御的动作。看上去他就像完全放弃了,根本没有与银杉来进行这样一场决斗。
面对毫无战意的对手,银杉明明摆好了架势,却也久久不能动手。
银杉问:“你在害怕死亡吗?”
木犀回答:“我只是希望像一个战士一样死去。”
银杉问:“这难道不像一个战士一样死去吗?”
木犀回答:“不,这像一个可笑的小丑。”
说完,木犀松开手指,大剑倒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声音。
银杉举着名为审判的钉头锤,此刻只要他挥一挥手腕,木犀的生命就结束了。
然而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许久之后,银杉把钉头锤收回到腰间。
“我会向大祭司求情,再宽限你三天时间。”银杉说,“如果现在你有什么话要说,我会替你转达给大祭司。”
木犀说:“我有很多问题想问。”
银杉点了点头,说:“请说吧。”
“为什么你们要这么着急要置我们于死地?是因为现在的形势恶化,大祭司先生的统治朝不保夕了对吗?”
面对木犀的问题,银杉诚实地回答:“是的。”
“是谁将你们大祭司逼到如此境地?是不堪忍受教会苛捐杂税的农民?还是被教会夺走利润的商人?还是教会内部躁动不安的各路派系?或者……是利利安的势力?”
木犀的第二轮提问,每一句都在针对教会统治的痛点,听起来满是蔑视与讽刺。
但是银杉面色冷静,他平淡地回答道:“你说的都对,而且不仅如此,还有千镇王国、南水公国的势力。”
木犀冷冷一笑,不过两秒之后,他的冷笑凝固了。
他感到了不对劲。
农民也好、商人也好、贵族也好、千镇、南水、利利安各方势力也好,他们虽然都有反对纳西索斯教会的理由,却很难联合起来。因为这些势力、阶级之间也有着矛盾,也有着各自利益的考量。除非有那么一股力量、或者说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把它们都整合起来。
在木犀脑海里,当今世上没有这样一个人,即便是利利安大总督款冬、千镇国王曼陀罗也做不到。
然而银杉接下来告诉了她答案。
“石斛兰的女儿回来了。”
听到“石斛兰的女儿”这几个字,木犀便呆在了那里。
足足几分钟后,木犀才有了第一个反应。
他纵情大笑起来。
夜幕降临,给纳西索斯北面并不起眼的小镇披上了一层宁静的外衣。
小镇的旅馆里,一支队伍正在休息。
静止在烛台上的灯光,照亮了这个小小的卧室。
“大小姐,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我说过了,乖乖坐着别乱动。”
在床边摆了一张小椅子,芦苇坐在小椅子上,侧过脸向着丁香。他的这半边脸几乎全部肿了起来,连一只眼睛都不得不一直眯着,这是白天丁香误伤造成的。他看上去非常痛苦,也非常滑稽,不过他并不讨厌现在的状况。
因为丁香大小姐坐在床边,亲自给他上药。
“你受伤是我的过错,自然应该由我来照顾你。”丁香说。
芦苇侧着头,从视野的角落里看着丁香。虽然灯光并不明亮,但是在这样近的距离上,丁香那长长的睫毛,和睫毛下那双晶莹透亮的眼睛,都看得一清二楚。
丁香似乎是注意到了芦苇的视线,她转过头,稍微和芦苇对视了一眼。
这个来自东方的瘦小少年有些脸红了,不过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害羞而退缩,相反还主动朝大小姐露出了一个微笑。虽然在半边脸肿起来的情况下,这个微笑反而显得更加滑稽。
丁香忍不住,很小声地笑了出来。
而且看上去和芦苇一样,大小姐也有点脸红了。
早在认识丁香之前,芦苇就已经是铃兰的朋友,因此他总是会不知不觉地将这两位来自纳西索斯的女孩放在一起比较。他发现虽然两人有着相近的年龄,相似的贵族出身,以及如出一辙的高傲个性,但两人表现情感的方式却完全不同。铃兰大多时候都表现得直率爽朗,不论是快乐还是愤怒还是悲伤,都会不加掩饰地通过表情和行为展现出来。她会和同行的士兵聊天时哈哈大笑,也会在遇到泥泞雨天时抱怨不止。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率真的性情,她才博得了军队里所有官兵的喜欢。
但丁香不是这样,不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高兴还是悲伤,她都会尽可能地藏在心里。她不爱开口,不爱向任何人表达自己的心情。
正因为此,丁香的每个笑容,都让芦苇感到倍感珍惜。
正当芦苇看着丁香有些入迷的时候,丁香忽然问道:“芦苇,你们东方草原上的男人,也都喜欢那样的女人吗?”
丁香问道,一开始芦苇没反应过来“那样的女人”指的是什么,但过了几秒他就知道指的是蒲公英。
芦苇摇了摇头,用仍然不熟练的纳西索斯话说:“我不知道。”
“那你呢?”丁香问,“也喜欢这种漂亮、性感、风情的女人吗?”
“不,不是啊,”芦苇犹豫了一下,摇头说,“我更喜欢大小姐您这样的。”
丁香低下了头,似乎芦苇的犹豫已经让她得到了答案。
芦苇一开始还想替自己解释两句,但他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
他知道,丁香想要知道的,其实不是芦苇,而是另一个人的答案。
于是芦苇改口说道:“放心吧,大小姐。伯爵大人的故事我早就听说过了,他这样一位大英雄,是决不会背叛伯爵夫人的。”
丁香愣低着头说:“你也知道我父亲和母亲的事情吗?”
“女皇陛下都跟我讲过。”芦苇说,“伯爵大人和夫人是一对全纳西索斯人都羡慕的恩爱夫妻。”
丁香没有说话。
“对了大小姐,我的伤已经好了,不用您再操心。”芦苇说着,主动从丁香手里拿过药,“大小姐赶紧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
说完,芦苇便站了起来,向房间角落的行李包走去。
“芦苇。”
“怎么了,大小姐?”
“我决定不去阿泽利亚了。”
“诶,为什么?”芦苇有些惊讶。
“父亲在信中告诉我,我的两个哥哥都已经在牢狱中去世,现在即便我回到城堡,也不过就是只有我一个人,什么也做不了。”
这是今天从蒲公英手中拿到父亲的信件之后,她第一次对芦苇说出信中的内容。
“那么我们是?”
“直接去我父亲部下的领地,我要一个个地把所有阿泽利亚的贵族都召集起来。我一定要赶在铃兰的军队到天平堡之前,把父亲解救出来。铃兰的军队距离天平堡越近,父亲就越是多一分危险。”
芦苇少见地没有马上回应大小姐的话。
在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芦苇小声地,像是在试探一样地问道:“大小姐,要不我们还是求助铃兰陛下吧……”
“不行,”丁香立刻打断他说,“这是我们阿泽利亚家的事,不能依靠她!”
“为什么?我觉得女皇陛下一定会……”
“她不会,而且,这是命令!”丁香的回答斩钉截铁。
于是芦苇也不能再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房间外面传来了一阵歌声。
起初丁香没有把这个歌声放在心上,但没过一会儿,丁香就把注意力完全转移到了这歌声上面。
那是阿泽利亚的民谣。
丁香拿起拐杖,拄着它站了起来走向卧室门边。芦苇看到之后,也连忙跟了上去。
卧室门外,是旅馆的小院子,一堆不大的篝火在空地上燃烧,水银湖佣兵团的几个佣兵围绕着篝火,坐在四周铺好席子的地上,那是今夜他们用餐、休息、睡觉的地方。一个佣兵来到火堆前,和来自冬语剧团的一个年轻姑娘趁着歌声跳起了欢快的舞蹈。
而在旁边的一个石栏上,他们的老板——蒲公英,坐在那里,怀抱北国的竖琴“恋人”,用动听的歌喉为人们弹唱欢快的旋律。尽管这位帝国最著名的舞伎只是坐在场边,但篝火光芒中,她的美丽依旧掩盖了篝火前的那对主角,掩盖了所有其他的景色。
一曲之后,她轻轻低头向佣兵们致意。
一片热烈的掌声响了起来。
“真不愧是老板!”
“老板,我爱你,可以嫁给我吗?”
“哈哈哈哈——”
篝火外面较远处一个执勤的佣兵大声喊道,结果引起众人一阵哄笑,连蒲公英本人也哈哈笑了起来。
笑声渐渐落下之后,蒲公英再次抱着小诺尔琴,弹唱下一首歌曲。
这是另一首阿泽利亚民谣。
“每一天夜里,我都会梦见那片山坡,
山坡上面的,是一片金色的麦田。
年幼的我奔跑在麦穗间,
仿佛一切,都回到了从前。”
“母亲的笑脸,像太阳一样温暖,
再冰冷的冬天,也会在她怀抱中融化。
父亲的背影,像城堡一样高大,
再高的地方,坐在他肩上就能到达。”
“可是
那只是遥远的梦,
那只是我疲惫时美好的回忆和远景。
我的家,
早已埋在记忆的废墟里,早已去了另一个世界。”
“一座又一座山岗,青草葱葱。
一条又一条小溪,水流潺潺。
我独自一人向前,
一步又一步,一天又一天。”
“一朵又一朵鲜花,在春雨后绽放。
一片又一片枯叶,在秋风中飘扬。
我独自一人向前,
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
这一次,当歌声结束之时,没有喝彩,没有掌声。
夏日的夜晚,只剩下声声虫鸣。
篝火旁的佣兵们,个个都低着头坐在那里,蒲公英的歌声,让他们想起了各自遥远的家乡。
而丁香也呆呆地拄着拐杖站在那里。
她露出了一丝笑容,因为她也想起了自己过去的家。
那段记忆是那么美好。
可是突然间,什么都没了。
下一秒,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眼泪就掉了下来。她抬起手,擦了擦眼泪,再擦了擦眼泪,再擦了擦眼泪。
一次,两次,三次。
可这根本止不住,她的眼泪如雨点般泻下来。
一旁的芦苇连忙弯下身,从旁边的行李包中找出丁香的手帕递了过去。
但是丁香没有接过手帕,她的视线早已被自己的泪水模糊,什么也看不到了。
“大小姐……”
“……”
“大小姐。”
“……”
“大小姐!”
“不要烦我,走开!”
当芦苇提高音量,第三次喊的时候,丁香终于用混合着哽咽的声音,爆发了出来,
“我不走开。”芦苇倔强地回答。
然后,芦苇抓住丁香的手,把手帕塞到了她手里。
丁香哽咽着,再次说:“你不要管我,走开。”
这次芦苇没有说话,但是依然也没有走开。
“为什么……明明是我的仆人……为什么你一直都不听我的话……”丁香说着,声音却越来越小了。
丁香其实没有说错,两人从罗萨雷斯岛一起走到纳西索斯,相互间磕碰不断。在千镇的时候芦苇不赞成丁香去找铃兰,在丁香希望他和自己一起对付蒲公英的时候他在中间打圆场,就在刚才,他还表示反对丁香抛开铃兰独自营救父亲的决策。
“你一定就是铃兰派来监视我的间谍……”
丁香这样说道。
芦苇没有做任何辩解。
因为他突然明白了,此刻丁香其实根本不在意他是不是听话,是不是铃兰派来的间谍。
丁香只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流泪的样子而已。
“对不起,大小姐……”芦苇低下头说,“是我错了,我这就出去……”
说完,芦苇转过身就要往外走。
可是就在芦苇转过身后的下一刻,丁香从后面抱住了他。
拐杖掉落在地上。
丁香靠在芦苇的肩膀上放声大哭起来。